清河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消防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河北
-邢台市
项目概况
清河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消防改造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邢台市中心网”或“”(hb.zcjb.com.cn) 获取采购文件 ,并于 2023年08月25日09点00分 (北京时间) 前提交响应 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2023QHFY-01
项目名称: 清河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消防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622742
最高限价(如有): 622742
采购需求: 主要改造内容如下1、地下水泵房设施设备拆除; 2、室外地下消防水泵接合器、消防水泵接合器及井、地下水泵房地上挡墙部分拆除恢复、垃圾外运)。3、拆除: 一层全部、二至顶层公共区域消防电拆除;消火栓喷淋系统、楼顶消火栓环状管网及高位水箱间水箱,水泵稳压罐电源控制箱拆除( 高位水箱间水箱,水泵稳压罐电源控制箱吊运)。4、装修改造:设计部分墙体拆除恢复、吊顶拆除恢复,垃圾外运。5、消防水:一层全部及二至屋顶主管道,保温加电伴热。更换消防水箱一个,消防稳压泵2台,喷淋稳压泵2台,气压罐2个,湿式报警阀组1组,室内消火栓泵2台,喷淋泵2台,潜污泵2台。6、消防电:应急照明、自动报警及消防广播等。
合同履行期限:
本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小微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者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或者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三、 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年08月15日至2023年08月21日,每天上午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邢台市中心网”或“”(hb.zcjb.com.cn)
方式: 其它
售价: 0
四、 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3年08月25日09点00分 (北京时间)
地点:
五、 开启
时间: 2023年08月25日09点00分 (北京时间)
地点: 采购人按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时间在邢台市中心开标室进行电子开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网上虚拟大厅参与开标。
六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个工作日。
七 、其他补充事宜
1.已在“河北省服务平台”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办理河北CA后,可直接登录“邢台市中心网”或“”获取磋商文件。未经注册登记的投标人,请按照“邢台市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id=1886)”的要求进行注册登记,具体事宜可咨询。2.竞争性磋商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从“邢台市网”、“”网站上自主竞争性磋商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潜在供应商未从 “邢台市网”、“”网站上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供应商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后,应仔细检查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疑问应在规定时间内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供应商自己承担。当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公告文件为准。3、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邢台市网、。
八 、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 以下方式 联系 。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清河县人民法院
地 址: 清河县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地 址: 清河县运河大街
联系方式:
3.项目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刚
电 话:
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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