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养老服务发展中心2023年上海市老年认知障碍友好社区建设试点督导评估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上海
项目概况
2023年上海市老年认知障碍友好社区建设试点督导评估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上海市中山南一路210号北大楼2楼203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8月24日 16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H-SP2023-292
项目名称:2023年上海市老年认知障碍友好社区建设试点督导评估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5.45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5.45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 项目名称: 2023年上海市老年认知障碍友好社区建设试点督导评估项目;
(2) 项目类型: 服务类;
(3) 预算金额: 75.45万元 (超过预算的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 ;
(4) 服务周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项目概况: 老年认知障碍友好社区建设是上海市老年认知障碍照护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本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的重要内容,上海市民政局持续推进老年认知障碍友好社区建设试点工作,以期逐步形成可持续、可复制的模式,切实解决认知障碍老年人及其家庭的实际困难,提升老年人的满意度、安全感和幸福感。
为深入推进本市老年认知障碍友好社区建设试点工作开展,依据市民政局《关于本市开展老年认知障碍友好社区建设试点的通知》(沪民养老发〔2019〕24号)、《关于开展本市第二批老年认知障碍友好社区建设试点的通知》(沪民养老发〔2020〕25号)、《上海市民政局关于开展本市第三批老年认知障碍友好社区建设试点的通知》(沪民养老发〔2021〕23号)和《上海市民政局关于开展本市第四批老年认知障碍友好社区建设试点的通知》(沪民养老发〔2022〕16号)的文件精神和相关工作要求,现委托第三方(原则上不应与本项目的督导评估对象存在利益关联)对全市第二批、第三批和第四批老年认知障碍友好社区建设试点单位实施督导评估工作,认真组织专业力量开展相关评估指导工作。
(具体技术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1、 交付地址: 按采购人指定地点。
采购项目适用原因: 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监狱企业等的政策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法人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投标时,应提供依法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和由法人出具的授权其分支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承担全部民事责任的书面声明。法人与其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4)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5)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本项目不得分包及转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14日 至 2023年08月21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中山南一路210号北大楼2楼203室
方式:按公告要求购买
售价:¥7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8月24日 16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中山南一路210号北大楼2楼203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8月24日 16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中山南一路210号北大楼2楼203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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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资料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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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三证或五证合一) (需提供清晰扫描件加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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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证明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要求: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人签字 、加盖企业公章) (需提供清晰扫描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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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需提供清晰扫描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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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要求如下: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2023-08-14 17:00:00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3-08-21 17:00:00 截止,(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双休日、节假日除外)将上述材料扫描件发送至 ** 进行初审( 邮件中请写明公司全称、项目负责人姓名、手机号码,以便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联系 ),代理机构将邮件回复通知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供应商在上述规定的时间支付报名费后可获取磋商文件。
供应商必须携带上述证照原件及盖章复印件一套到采购代理机构进行现场复核。现场复核地点:上海市中山南一路210号北大楼2楼203室()
报名及磋商文件费用为: 700元,售后概不退还 。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中山支行
账号:1201
供应商应在电汇汇款附言中注明: 项目编号。
未在规定时间按以上流程报名和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其报名将被拒绝。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养老服务发展中心
地址:中山南路1088号南浦大厦308室
联系方式: 636996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上海市中山南一路210号北大楼2楼203室(申朋招标)
联系方式:炜 63086383-80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炜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