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应急管理局漳州高新区2023年自然灾害公众责任险投保项目更正公告
福建
-漳州市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漳州高新区2023年自然灾害公众责任险投保项目 | ||
| 品目 | 服务/金融服务/保险服务/其他保险服务 | ||
| 采购单位 | 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应急管理局 | ||
| 行政区域 | 龙海市 | 公告时间 | 2023年07月26日 17:37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3年07月19日 | 更正日期 | 2023年07月26日 |
|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 ||
| (略) | |||
| 项目(略)小余 | |||
| 项目联系(略)(略) | |||
| 采购单位 | 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应急管理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漳州高新区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大楼3楼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略) | ||
| 代理机构名称 | (略)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漳州(略)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小余(略)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财闽漳【23-07】(23)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漳州高新区2023年自然灾害公众责任险投保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7月1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略)法人机构经营评价结果的公告》,未提供不得分。”
2、原文件第二章 竞争性磋商须知 - 评审的标准和方法 - 三、综合评分的标准和办法的商务项“战略合作:投标人与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政府部门签订有战略合作协议的得3分,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协议复印件等相关材料,未提供的不得分。”修改为“战略合作:投标人与县级及以上政府部门签订有战略合作协议的得3分,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协议复印件等相关材料,未提供的不得分。”
(略)2023年第一季度《偿付能力报告》,未提供不得分。”
4、原文件第二章 竞争性磋商须知 - 评审的标准和方法 - 三、综合评分的标准和办法的商务项“本地化服务:根据投标人(略)点的不得分。(需提供营业执照及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复印件为依据,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修改为“荣誉表彰:投标人或其下属分支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近五年,获得过市级及以上“文明单位”表彰,获得有该表彰得3分,未获得不得分。(提供相关奖牌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原文件“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修改为“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注:招标文件内涉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内容若有不一致均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6、原文件第一章 采购邀请书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7.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期限:
2023年7月19日至2023年7月26日”修改为“7.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期限:
2023年7月19日至2023年7月28日”。
更正日期:2023年07月2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应急管理局
地址:漳州高新区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大楼3楼
联系方式: (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略)
地 址:漳州(略)联系方式:小余(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略)电 话: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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