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粤港澳大湾区专项活动相关剧片珠三角播映权服务项目单一来源公告
广东
-广州市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广东省广播电视局
项目名称:2023年粤港澳大湾区专项活动相关剧片珠三角播映权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根据省委宣传部制定的2023年粤港澳大湾区专项活动方案,我局负责牵头办理其中第13项“粤港澳大湾区优秀电视剧网络影视剧展播”。具体任务为:精选大湾区题材、现实题材和历史题材剧集,引进港澳产剧集,在珠三角各市广播电视台主频道、港澳地区主流电视台,大湾区重点 IPTV、OTT、广播电视视频点播平台、视频网站等进行展播。
其中,珠三角电视台展播事宜拟由我局向广东广播电视台统一采买播映权,形成相关题材电视剧、纪录片的展播清单,免费提供给珠三角9市广播电视台在展播期内播出。采买播映权需产生一定费用,前期我局已向省委宣传部申请,获批了60万元专项经费用于此项工作。为做好此事项的经费支出和落地执行,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向广东省广播电视台采购“2023年粤港澳大湾区专项活动相关剧片珠三角播映权”。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6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该项目属于下列第 (1) 种情形
(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广东广播电视台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331号。
三、公示期限
2023年08月14日 至 2023年08月21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需求:
1.简要技术要求:见用户需求书。
2本项目属于 服务类 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 其他未列明行业 。
3.合同履行期限:2023年9月1日--2023年11月30日。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公司响应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按照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格式签署盖章的《资格声明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按照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格式签署盖章的《资格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按照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格式签署盖章的《资格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按照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格式签署盖章的《资格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 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2. 信用记录: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3.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2.4. 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本协商邀请函中拟定的唯一供应商。
(2)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响应。
3. 获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时间: 2023年8月14日至2023年8月20日 ,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环市中路205号恒生大厦B座501室
方式1:现场购买,供应商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其授权委托书自行前往上述地点购买。
方式2:线上购买,供应商登陆网站并填写报名登记表并支付标书款后获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具体操作详见报名登记表,如有疑问请咨询 。
售价:¥310.00元,售后不退
4.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协商时间和地点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8月21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协商时间:2023年8月21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环市中路205号恒生大厦B座501室
请供应商授权代表带齐身份证明按上述时间和地点参加协商
5 、其他补充事宜
1. 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中国采购与招标;。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广东省广播电视局
地址:广州市环市东路331号
联系方式:
2.财政部门
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广州市环市中路205号恒生大厦B座501室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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