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县2023年幸福、常郢、大港和旗杆山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安徽
-滁州市
来安县 2023年幸福、常郢、大港(杨郢乡)和旗杆山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来安县 2023年幸福、常郢、大港(杨郢乡)和旗杆山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 ||
项目编号 | czlagc202307-00 5 | ||
招标人 | 名称 | 来安县水利局 | |
地址 | 来安县来阳路市场监督管理局东 5楼 | ||
联系人及电话 | 张月龙 13965957018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安徽桓诺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 | 来安县新城大道(双创产业园 B座7楼)702 | ||
联系人及电话 | 李学玲 18949762112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开标时间 | 20 23年 8 月 10 日 08时 00 分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安徽谦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叁 级 | ||
投标价 ( 元 ) | 大写:柒佰叁拾柒万捌仟陆佰陆拾捌元柒角贰分 小写: 7378668.72 元 |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 | 高旭 | |
证书名称 | 二级建造师 | ||
证书编号 (注册编号) | 皖 234212109695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李善彬 | |
证书名称 | 水利专业中级工程师 | ||
证书编号 (注册编号) | 20140730 | ||
工期(日历天) | 300 个日历天 |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投标人业绩 | / | ||
项目负责人等业绩 |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安徽励丰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叁 级 | ||
投标价 ( 元 )/ 费率( % ) | 大写:柒佰叁拾柒万捌仟柒佰玖拾贰元柒角整 小写: 7378792.70 元 |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 | 胡传中 | |
证书名称 | 二级建造师 | ||
证书编号 (注册编号) | 皖 234161612081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王意青 | |
证书名称 | 水利 水电 专业中级工程师 | ||
证书编号 (注册编号) | 20171258 | ||
工期(服务期)(日历天) | 300 个日历天 |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投标人业绩 | / | ||
项目负责人等业绩 |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宣城市金水水利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叁 级 | ||
投标价 ( 元 )/ 费率( % ) | 大写:柒佰叁拾柒万捌仟捌佰壹拾壹元柒角捌分 小写: 7378811.78 元 |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 | 刘燕 | |
证书名称 | 二级建造师 | ||
证书编号 (注册编号) | 皖 234212106775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程小红 | |
证书名称 | 水利 水电 专业中级工程师 | ||
证书编号 (注册编号) | F2013274 | ||
工期(服务期)(日历天) | 300 个日历天 |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投标人业绩 | / | ||
项目负责人等业绩 | / | ||
公示时间 | 2023 年 8 月 1 5 日 -2023 年 8 月 1 7 日 公示发布次日起 3日(如公示第三日为双休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双休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 ||
招标代理费 收费标准 | 招标代理费根据滁公管【 2022】5号《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管理暂行办法》?C服务费报价要求和说明收费标准收费。 | ||
代理服务相关费用 | 代理费 26700 .00 元 ;专家评审费 31350 元; 论证费 / 元;其他费用 / ;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 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材料递交至 安徽桓诺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滁州市来安县新安镇双创产业园 B座7楼702 ,联系人: 李学玲 ,联系电话: 1 8949762112 。 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异议,具体网址见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通知公告―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维权渠道。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 3)被异议人名称; (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 6)提起异议的日期。 (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
提起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 ,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来安县发改委(公管局)书面提起投诉,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投诉(http://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1/011001001/011001001003/20200221/77dfe016-d873-4f45-ad44-8932e6ed9f89.html),书面投诉材料(http://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1/011001001/011001001003/20200727/37bd7fea-dfd6-42e5-b32f-ad4de4e37da4.html)递交至来安县发改委(公管局)监督股,地址:向阳路与双拥路交叉口来安县人防指挥中心联合体5楼 ,联系人:孙刚,联系电话:0550-5621650。 投诉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 3)提起投诉日期; ( 4)投诉具体事项及事实依据、投诉请求和主张事项; (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 6)对《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应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 ( 7)署名。 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
附件:评标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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