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第二人民医院眼科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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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 第二人民医院眼科设备采购项目 (二次) 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 第二人民医院眼科设备采购项目 (二次)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国山东、泰安市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 3 年 9 月 6 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37092100014800620230003
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 第二人民医院眼科设备采购项目 (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 105 万元。 ( 其中 眼底激光治疗仪 45万元,眼科光学相干断层扫描仪60万元)
最高限价:最高限价 105 .00 万元 . ( 其中 眼底激光治疗仪 45万元,眼科光学相干断层扫描仪60万元)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后 15 日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等行为记录名单的;
2 .3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①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
②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和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或合二为一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投标产品明确为非医疗器械的,其制造商、代理商应具备国家、行业规范资质资格要求,并提供相应齐全有效证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 3 年 8 月 15 日08时30分至202 3 年 8 月 21 日18时00分
地点:本项目投标人须在本招标公告期限内登录泰安市平台通过系统领取招标文件,同时在中国山东(网址: 注册并针对本项目报名备案。
注:请各投标企业(供应商)仔细阅读泰安市网右侧CA办理模块中《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投标人)》并按要求办理及续期。相关事宜请与市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办理窗口联系,联系电话:,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方式:本项目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泰安市平台系统内自行电子版招标文件。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平台“澄清文件”栏目及网政府采购交易信息栏目发布公告(招标公告、变更公告)信息,如项目投标单位不足三家,代理机构将发布澄清(变更)公告,并发布二次招标公告;如因投标单位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详见虚拟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 3 年 9 月 6 日 09点 00分(北京时间)
本次实行网上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解密,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详见《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6 .1 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 号通知要求,投标人(投标人)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6 .2 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投标人)满足异议(质疑)条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6 .3 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6 .4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受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阳县第二人民医院
地 址:宁阳县开发区蟠龙山大道以西,郕城街以南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泰安市泰山区芙蓉路8号华南家园4号楼西2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程爱华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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