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原县投资促进中心阳原县投资促进中心阳原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河北
-张家口市
项目概况
阳原县投资促进中心阳原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河北省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并于2023-09-04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2023083030020002
项目名称:阳原县投资促进中心阳原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服务项目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500000
最高限价:3500000
采购需求:县城商业网点、乡镇商业网点、村级商业网点、农产品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农贸市场、集市标准化升级改造、农产品市场公益性保障、县城物流枢纽、乡村末端物流、物流资源整合、本地商贸流通企业转型升级、培育农产品产业运营主体、快递配送,农产品上行效率提升、统筹基层网点,健全农产品销售体系、农村市场秩序县域商业规划、县域消费统计。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底完成全部工作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其中小微企业预留份额为(100%),供应商须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08-15至2023-08-21, 9-12-12-17(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河北省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
方式:其它
售价: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09-04 09:00(北京时间)
地点:阳原县中心第二开标室、河北省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2、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支付。 3、发布媒体:河北省、河北省服务平台、河北省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 4、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12条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必须回避。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其回避。前款所称相关人员,包括招标采购中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等”,故相关人员应回避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8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3)根据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北省2022年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冀财采【2022】6号文件,供应商不再提供相关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证明材料,改为承诺函形式。 4)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请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执行,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河北省》、《河北省服务平台》、《河北省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阳原县投资促进中心
地址:张家口市阳原县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河北省张家口市高新区市府西大街3号财富中心4号楼4层71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鹏程
电话:
本公告信息来源于采购办, [原文链接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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