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湖金融岛外环路地下空间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河南
-郑州市
一、招标条件
龙湖金融岛外环路地下空间工程(南主渠独建段)施工总承包已由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工作办公室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县区财政,出资比例 100% 。项目招标人为郑州金融岛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龙湖金融岛外环路地下空间工程(南主渠独建段)施工总承包。
招标编号: 23-GC-0753 ( JRDWH-ZF-032 ) 。
2.2 、项目地点:郑州市区副 CBD 。
2.3 、建设规模:南主渠独建段桩号为 K1+451.76--K1+650 (包括南部主桥、桥下 B3 层),长约 198.24m 。
2.4 、资金来源:县区财政资金。
2.5 、招标范围:龙湖金融岛外环路地下空间工程(南主渠独建段)范围内的基坑围护、内支撑、降水、桩基、主体工程(含土方、扬尘治理)、构筑物拆除及恢复、安装工程(仅常规水电预留预埋)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6 、工期要求:合同生效后 450 日历天。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工程质量合格,杜绝质量、安全事故。根据项目规模,确保获得“市级、省级有关奖项”,争创“国家级奖项”。
2.8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2 、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能力。(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3 、拟派项目经理: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提供无在建工程(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除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 120 天(含 120 天)除外)和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过程中及施工过程中不得更换的承诺书(承诺书需加盖企业公章);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须为投标人在职正式员工,投标人需提供上述人员的劳动合同及 2023 年 01 月至今(不少于连续 6 个月)在本(分)公司交纳的社会保险金证明 ( 或养老保险)。(若为联合体投标,需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3.4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 2018 年 01 月 01 日以来至少具有一项隧道工程类似项目业绩,且单项合同额为 7000 万元人民币以上【业绩证明资料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或协议书),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若为联合体投标,需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3.5 、财务状况:① 2020 年度、 2021 年度、 2022 年度财务状况良好 ( 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且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若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②提供 2022 年 1 月 1 日以来任意连续 12 个月的完税证明。(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6 、信誉要求:①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全部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本次投标工程所在地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需提供承诺书);②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 →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查询企业,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个人信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查询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投标人须按以上查询方式提供网站查询页,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7 、单位总经理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的不同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法人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联合体内各方不受此限制),需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8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1 )联合体投标人组成成员不超过 2 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并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对委托人承担连带责任。
( 2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分工进行确认)。
( 3 )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委托代理人办理招投标事宜。
( 4 )联合体协议书和授权书需有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
( 5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负责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的制作与上传、递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完善市场主体库相关信息,于 2023 年 8 月 15 日至 2023 年 8 月 21 日,登录“郑州市中心网站( )”,凭企业 CA 锁直接招标文件。
4.2 、尚未办理企业 CA 数字证书的,请登录郑州市中心网站( ),查阅网站首页“通知公告”或“ CA 及签章办理流程”中《关于数字证书( CA )互认功能上线试运行的通知》( .html ),及时办理 CA 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并完成市场主体库相关信息。
4.3 、请投标人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系统业务菜单(“答疑澄清文件”、“异议回复”)内该项目。如有请直接,不再另行通知。
4.4 、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3 年 9 月 12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
5.2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郑州市中心电子交易平台( )。开标地点(远程开标机位):郑州市中原西路与图强路交叉口郑发大厦(郑州市中心新址)六楼 B 区第十二开标室。
5.3 、投标人须使用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并按要求上传经 CA 数字证书签章和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ZZTF 格式)。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郑州市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不再要求投标人到达现场提交资料。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 ),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如遇问题,请拨打技术服务单位(国泰新点电话: 4009980000 )。
5.5 、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郑州市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专区的《郑州市平台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
(说明: 1 、投标人必须使用 IE 浏览器进行网上招标文件。选择 CA 证书登录方式进入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招标文件等操作。 2 、本项目将实行电子开标,请投标人前往郑州市中心网站 最新版本的“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南版)”及“《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操作手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必须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南版)”),安装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河南版)前,请务必将电脑中安装的原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郑州版)完全卸载。)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郑州市中心》、 《河南省电子》、《中国》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金融岛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区金融岛中环路 5 号东龙创鑫大厦 4 层
联系人:范君恺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招标代理:
地 址:郑州市纬四路13号(纬四路与花园路交叉口向东50米,路北 304 房间)
联 系 人:耿梦娟、闫合涛
联系电话:0371-6117 1679、0371-6117 5296
电子邮箱:
监督单位:郑州市区建设局
地 址:区龙湖中环路与龙翔二街交叉口东北角金融智谷2号楼14楼
电 话:0371—6717 9995
传 真:无
电子邮箱: zdxqjsj1407 @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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