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武口永康南路34号原征稽局石嘴山分局办公楼加固施工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宁夏
-石嘴山市
1.采购条件
大武口永康南路34号原征稽局石嘴山分局办公楼加固施工项目经宁夏同元交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023第21号总办会批准建设,采购资金已落实,采购人为宁夏同元交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竞争性谈判。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大武口永康南路34号原征稽局石嘴山分局办公楼加固施工项目
2.2谈判编号:JZNXB-2023-42
2.3采购范围:工程量清单中所反映出来的实际工程量和技术规范(或技术标准)中要求的计价不计量的工程量以及为完成以上工程所消耗的劳务、材料、机械、设备等所有附属工程量。
2.4采购预算:347058.20元
2.5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6项目地点:石嘴山市
2.7工 期:30日历天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等级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项目经理: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为供应商自有在职员工,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布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由供应商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要求提供2023年1月至谈判截止时间连续三个月社保系统的本单位人员缴费明细),且社保缴费单位与注册单位必须一致;提供无在岗项目承诺函,(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从该项目撤离,且不得更换)。
3.3信誉要求:
3.3.1 未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3.3.2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3.3 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3.3.4 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自2020年8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行为;
3.3.5 法律法规或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4财务要求: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3.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谈判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谈判。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谈判。
3.7 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
4.谈判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谈判者,请于2023年 8 月 10 日起至2023年 8 月 17 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下同),将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负责人身份证)(须注明供应商的联系人、联系电话及联系邮箱)、资质证书、信誉证明网站截图,以上全部资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以PDF格式发送至我公司邮箱()后代理公司以邮件的形式发送电子谈判文件。
5.谈判响应性文件的递交
5.1谈判响应性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谈判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 8月 21 日15时00分,地点:宁夏银川市金凤区雪绒巷150号(宁夏分公司一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响应性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宁夏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夏同元交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75号
联系人:魏女士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雪绒巷150号
联系人:鲁雪冰
联系方式: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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