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晋江华侨职业中专学校学生用床货物类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福建
-泉州市
项目概况
福建省晋江华侨职业中专学校学生用床货物类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丰泽区齐云路80号A梯三楼博凯)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8月28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KCG[350582]2023075
项目名称:福建省晋江华侨职业中专学校学生用床货物类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5.5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5.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1 | 学生用床 | 1 | 355000 | 批 | 工业 | 否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不适用);节能产品(适用,按照最新一期节能清单执行);环境标志产品(适用,按照最新一期环境标志清单执行);信息安全产品(适用);小型、微型企业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适用);监狱企业(适用);促进残疾人就业(适用);信用记录(适用),按照下列规定执行:投标人不得被列入财政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被人民法院列入生效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被税务机关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得被列入安全生产不良记录名单。①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②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本项目只接受中小微企业前来投标: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准确划分企业类型。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 4、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须为原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15日 至 2023年08月22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丰泽区齐云路80号A梯三楼博凯)
方式:现场或邮寄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8月28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丰泽区齐云路80号A梯三楼博凯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8月28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丰泽区齐云路80号A梯三楼博凯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省晋江华侨职业中专学校
地址:晋江市西园街道双龙路463号
联系方式:王主任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泉州市丰泽区东湖街道仁风工业园齐云路80号
联系方式:、李金樵、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主任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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