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陆市中心安陆市体育中心项目第三方检测服务招标公告
湖北
-孝感市
招标公告
业主单位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安陆市体育中心项目第三方检测服务(HBAL-202308FJ-013001001)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HBAL-202308FJ-013001001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安陆市体育中心项目第三方检测服务已由安陆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安发改审批【2022】442号、安发改审批【2022】35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安陆市涢西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银行贷款,其他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80.35%其它(申请政府专项债券):19.65%招标人为安陆市涢西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安陆市体育中心项目位于安陆市西城新区横八路与滨河大道交叉口。 建设规模:本项目总用地面积206775.10㎡(310.16亩),其中,净用地面积162152.00㎡(243.23亩),道路占地面积44623.10㎡(66.93亩)。项目建设内容包括9000座体育场、6000座体育馆、600座游泳馆及运动员公寓和体育商业配套用房,总建筑面积为88077.56㎡,其中地上建筑面积69077.56㎡,地下建筑面积19000.00㎡。项目建成后将成为安陆市最大的集体育竞技、休闲健身、体育公园、商业娱乐、文艺演出等于一体的综合性体育场区。 其他:/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地基基础、见证取样、主体结构、室内环境、建筑节能检测、钢结构检测、设备安装、消防检测、防雷检测等(包括但不限于以上检测内容)。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1098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09-13 合同估算价:264.23万元 | |||||||||||||||||||||||||||||||||||||||||
2.3其他:/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省外检测机构须在湖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信息监管平台信息登记方可投标;(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成员均须满足本要求);(2)投标人资质要求:①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包括:地基基础检测(须含基坑监测)、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检测、设备安装检测、建筑节能检测、室内环境检测(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应累计满足资质检测范围要求);②投标人须持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 CMA 计量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3)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应具备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须提供人员证书和近3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4)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从投标截止日期往前推3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接过一项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业绩(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网页版中标公示截图或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5)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0 年、2021 年、2022 年)经合法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表明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平均利润大于 0 元(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如为联合体,则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6)信誉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良好信誉,投标人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服务板块查询投标企业是否为失信惩戒对象,个人信用板块查询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拟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没有被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提供上述材料加盖公章的相关查询结果。(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成员均须满足本要求)。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满足资格要求,联合体成员人数不超过3家;(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4)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发包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应为履行合同承担连带责任。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进行注册登记,并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08月16日至2023年08月21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09月06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①实行网上开标,投标人进入“电子交易平台”网上开标大厅,等候开标。 ②各投标人如对电子招投标存在软件使用方法有疑问请拨打软件使用客服电话4009980000咨询。。 | |||||||||||||||||||||||||||||||||||||||||
7.评标办法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定标方式采用“评定分离”的方式确定中标人,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电子服务系统(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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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8月15日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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