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海关缉私分局执法办案用房改建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河北
-廊坊市
项目概况
廊坊海关缉私分局执法办案用房改建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9月06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RZB-2023-045
项目名称:廊坊海关缉私分局执法办案用房改建项目
预算金额:59.812406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9.812406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廊坊海关缉私分局执法办案用房改建 ,详见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小型、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2、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予认可。
2.3、残疾人企业应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予认可。
2.4、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提供原件,并在标书中附复印件,否则不予认可。
投标人应对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提供不实资料,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投标人为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须具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3.3、按照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3.5、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2016〕 12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的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如投标单位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存在不良记录),则不允许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17日 至 2023年08月24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方式:将相关报名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二套)送至进行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参加投标者,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1)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报名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 (3)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承诺书(格式自拟); 注:(1)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报名成功后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2)采购代理机构对购标(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供应商应自负其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9月06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9月06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中国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廊坊海关
地址:河北省廊坊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祥云道8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廊坊市广阳区第五大街酒吧街二层D9号
联系方式:凌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凌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