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台区中医院异地新建项目食堂装修工程
吉林
-长春市
一、项目编号:JLSCMXMGL-CS20230727(JT-0105)
二、项目名称:九台区中医院异地新建项目食堂装修工程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需解锁
供应商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永寿街2号一品红城三期第19幢1单元901号房
成交金额:12158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名称:九台区中医院异地新建项目食堂装修工程 施工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施工工期:40日内竣工并完成验收,具体按实际合同签订执行 项目经理:张怀恩 执业证书信息:二级注册建造师 吉222192035160 |
五、评审专家名单:韩明峰、黄锁、刘新闻;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竞争性磋商代理服务费,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实行市场价格的取费标准计费,由采购代理机构按成交价的1.5%向成交供应商收取2.4316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长春市网、中国。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市九台区中医院
地 址:长春市九台区九台大街109号
联 系 人:需解锁
联系方式:需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需解锁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生态大街环球贸易中心2号楼813室
联系方式:需解锁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龙、需解锁
电 话:需解锁
监督部门:长春市九台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监督电话:需解锁
投诉时限、要件及处理流程: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财政监督部门提起投诉。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财政部门收到投诉书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是否受理投诉,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处理决定。相关规定详见国家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