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市鸿达投资有限公司围挡劳务服务采购合同公告
湖南
-长沙市
服务类合同预览
|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政府采购合同编号: LYCG-JZ-202307110014-1 采购人(全称): 浏阳市鸿达投资有限公司 (甲方)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浏阳市岑文劳务有限公司 (乙方)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2)项目名称: 围挡劳务服务采购 (3)采购计划编号: LYCG-2023071100142.合同标的及金额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3.1 履行期限: 2023-08-16 —— 2024-08-15 3.2 履行地点: 甲方指定地点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甲方指定方式 甲方委托乙方提供围挡劳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围挡安装:根据甲方、租赁方的要求和《长沙市施工围挡标准图集(2021 年版)》文件规定,在在指定位置安装围挡,并确保围挡的牢固和安全。 2)围挡维护:定期检查围挡的状态,及时进行维护、修理、刷漆和更换,以确保围挡的正常使用。 3)围挡运输:根据甲方的要求和指示,在指定位置运输围挡,并确保围挡的牢固和安全。 4)仓库整理:乙方在围挡仓库摆放围挡时要严格区分可正常周转及需申请报废的围挡,按照甲方要求摆放,并做好出入库相关记录。 5)因甲方的围挡业务有一定的特殊性,为配合市政府相关的检查、迎检工作等突击工作,乙方需要无条件服从及配合;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甚至解除劳务合同,并保留相关法律权力。 3.4本合同的服务期为两年,合同一年一签。第一年合同到期后,如乙方没有违约行为,双方续订合同,以履行二年的服务期。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4.2 收款账户: 湖南浏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口支行(浏阳市岑文劳务有限公司:82010200002584628)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1、项目付款方式:按合同单价和乙方实际完成工程量(以有效签证为准)结算费用,每半年支付一次。 2、结算资料时效要求:乙方必须在业务发生之日起至20个日历日内向甲方提供由租赁方及劳务方签字证明的围挡劳务签证单、项目现场照片及其他相关签证资料,若超过送达时效或签证资料不完整的甲方有权不予认可,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3、签证材料:项目结算均以围挡劳务施工清单、项目三方(出租方、租赁方、劳务方)签字的签证单、项目现场照片及相关签证资料为准,乙方申请围挡劳务结算必须统一提交围挡施工清单,列出相应围挡劳务安装、拆卸、运输、数量、类型、时间、规格、项目名称、项目地点及租赁方名称。劳务清单中所有需结算项目必须另附劳务签证单、现场照片等相关资料。经甲方确认无误后,乙方需提供发票进行统一结算。 5.1 验收程序 采用 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5.2 质量要求 5.2.1材料和设备:乙方应使用甲方提供的围挡。 5.2.2施工要求: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围挡的安装和维护,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行业标准和规范,每月定期巡查维护不得少于3次,并在每月25日前上交现场照片及相关巡查记录。如出现暴力运输、安装、拆卸围挡导致围挡损坏问题,由乙方按原价赔偿。围挡安装后乙方因及时进行日常巡查,对于围挡松动、脱落、倾倒等问题按照甲方及租赁方要求及时维护,若因日常巡查及维护不到位,导致因围挡松动、脱落、倾倒等问题造成招标方或第三方出现任何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5.2.3安全要求:乙方应遵守相关的安全规定和要求,确保围挡安装和维护过程中的人员安全和现场安全。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5.3.1《长沙市施工围挡标准图集(2021年版)》 5.3.2其他国家、地方相关标准。 5.3.3当地城管部门定期检验标准。 5.3.4甲方相关管理制度和劳务要求。 5.3.5 相关部门实时更新的围挡安装标准。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6.1甲方责任与义务 6.1.1配合乙方做好协调管理工作。 6.1.2审核乙方提交的围挡签证单、日常巡查记录等资料,加强对乙方的日常监管。 6.1.3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劳务费用。 6.2乙方责任与义务 6.2.1不得泄露与本合同内容有关的任何资料,未经甲方允许不得随意篡改、删除、泄露系统数据和信息。 6.2.2故意或者过失工作致使甲方或者任何第三方遭受损失的,应赔偿由此造成的相关直接和间接损失。 6.2.3乙方应当组织专业人员提供服务,确保服务质量及安全,合同履行期间,如发生事故造成甲方或乙方及其工作人员或其他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6.2.4乙方应当亲自组织人员履行合同义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合同义务全部或部分转包、分包给第三方。 7.违约责任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3.5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7.4 乙方维保人员在安装、拆卸围挡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及造成他人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由乙方负责。 7.5因 围挡维护保养不当或维保不到位,造成人员、车辆等的财产损失和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因恶劣天气等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7.6如乙方提前终止合同或第一年服务到期后7个工作日内未续签第二年合同,则视为违约,甲方有权扣除乙方一年度20%的劳务费。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浏阳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双方盖章之日起 生效11.其他条款 11.1项目范围:浏阳市乡镇及街道 11.2设备及人员要求 乙方需自备围挡安装、拆卸相关施工及机具、耗材及运输车辆(单车次水马围挡运输容量不得少于50米),劳务运输人员必须具备相应运输车辆驾照,乙方必须为安装人员购买意外险。 11.3响应速度 11.3.1负责人 响应时间: 乙方应派专人负责本项目工作,并确保联系方式能够及时有效地与甲方及租赁方进行沟通,乙方 施工队伍应在收到 甲方 的通知后尽快进行响应, 必须 在 30分钟 内给予回复或确认 ,若乙方指定的专人工作服务不到位,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7日内更换乙方项目指定专人 。 11.3.2 紧急响应时间:施工队伍应在紧急情况下能够立即行动,迅速派遣人员到达现场。紧急响应时间要求通常在 1 小时内或更短的时间内完成。在围挡施工高峰期必须配备足够劳务人员及运输货车、施工机具,确保自有劳务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运输货车不得少于1辆;预备劳务人员不得少于10人,预备运输货车不得少于3辆。 11.3.3 施工队伍到达现场时间:施工队伍应在 甲方 要求的时间范围内到达现场。具体到达时间要求会根据项目的紧迫程度和 甲方 的要求而有所不同,通常 会提前5-12小时通知具体劳务需求 。 11.3.4 紧急修复时间:在围挡出现问题或损坏的情况下,施工队伍应在最短的时间内进行紧急修复,以确保现场的安全和正常使用。紧急修复时间要求通常在 2 小时内完成。 11.3.5劳务工作完成时效:乙方必须遵守合同约定的工期,保证按时完成围挡安装和维护工作。严格控制施工进度,及时解决施工过程中的问题,以确保工程按时交付。若因乙方响应不及时或施工不按时导致跑单现象则需赔偿甲方损失2000元/次,若因乙方未遵守指定时间开展围挡劳务施工导致跑单三次,则甲方有权与乙方解除劳务合同。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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