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点军联棚至长阳龙舟坪公路交通工程及照明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评标结果公示
湖北
-宜昌市
标段(包)编号:YCGJT0135-202301-01
一、招标概况
宜昌市点军联棚至长阳龙舟坪公路(点军区境段)交通工程及照明工程 (一标段)于2023年4月11日在宜昌市网发布招标公告,2023年8月14日10时0分在宜昌中心开标、评标 ,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二、评标结果
| 名次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需解锁 | 需解锁 | 需解锁 | |
| 投标报价 | 3257174.00(元) | 3290371.91(元) | 3304281.91(元) | |
| 质量目标 | 工程交工验收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 工程交工验收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 工程交工验收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 |
| 履约期限(天) | 180 | 180 | 180 | |
| 投标人资质证书名称及编号(如有) |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D342106178 |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D342037121 |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D242098784 | |
| 投标人安全生产许可证名称及编号(如有) | (鄂)JZ安许证字[2017]016239 | (鄂)JZ安许证字[2015]010924 | (鄂)JZ安许证字[2016]013906 | |
| 拟派 项目 管理 人员 | 项目经理 | 何丽,建造师证,鄂242192000045 | 向艳,建造师证,鄂242192005508 | 韩弘焘,二级建造师证书,鄂242141654621 |
| 项目总工 | 蔡娥,职称证,1702955 | 祝延,职称证,E300025024 | 邓丽莉,职称证,E300018727 | |
| 安全生产工程师 | 张袁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鄂交安C(22)G01337 | 颜丹丹,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鄂交安C(18)G03662 | 周琴,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鄂交安C(18)G03664 | |
| 业绩 | 单位名称 | 项目名称 | 合同金额(万元) | 项目负责人 | 备注 |
| 需解锁 | 建始县官店镇伍家河至野猫山至雅池坝公路工程 | 694.5659 | 朱鑫 | ||
| 建始县龙坪至高坪通乡公路工程K0+000-K14+500段(01标段K0+000-K5+000) | 1226.6660 | 郭好坤 | |||
| 黄粮镇黄粮坪村农村公路水毁修复工程 | 102.9000 | 何丽 | |||
| 需解锁 | 猇亭区楚高路提档升级改造项目 | 249.113213 | 望卫民 | ||
| 秭归县泄滩乡2020年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县乡道安防工程-沿雷线) | 121.50 | 胡小波 | |||
| 秭归县水田坝乡2021年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提档升级)董卢线 | 2098.767524 | 向艳 | |||
| 需解锁 | 秭归县磨坪乡2017年第三批农村公路建设杨林至天井坪公路硬化工程 | 152.956 | 曾云云 | ||
| 九畹溪镇峡口村、罗圈荒村等村落公路硬化项目 | 159.9 | 韩弘焘 | |||
| 秭归县茅坪河流域生态廊道建设工程(杨贵店至泗溪西线公路工程) | 429.728614 | 周美华 |
| 评标情况 | 评标工作于2023年08月14日10:30(北京时间)在宜昌市中心905室进行评标。评标过程如下: 一、第一信封评审说明: 1 、第一信封形式和响应性评审:经评标委员会评审,4家投标单位形式和响应性评审均合格,进入下阶段评审。 2 、 第一信封资格评审:经评标委员会评审,4家投标单位资格评审均合格,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3 、第一信封详细评审:评标委员会对4家投标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管理机构、其他因素进行了评分,并选择第一信封详细评审得分最高的3家投标单位进入第二信封评审。 二、第二信封评审说明: 1 、第二信封形式和响应性评审阶段:经评标委员会评审, 3 家投标单位形式和响应性评审均合格,进入下阶段评审。 2 、经济标评审阶段:经评标委员会评审, 3 家投标单位的报价均有效,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按照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依序推荐 3 名中标候选单位。 三、评审结果: 第一中标候选人:需解锁 第二中标候选人:需解锁 第三中标候选人:需解锁 招标人代表:李和平 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向宇 |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23年8月16日17时30分至2023年8月21日17时30分。
四、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通过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通过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向行业主管部门或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五、联系方式
1.招标人:宜昌市点军区交通运输局
电话(传真):需解锁
2.招标代理机构:需解锁
电话(传真):需解锁
3.行业主管部门:宜昌市点军区交通运输局
电话(传真): 需解锁
4.综合监管机构:宜昌市监督管理局
电话(传真):需解锁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需解锁
2023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