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洪县嵩山悦府一期二标段工程资格预审公告
江苏
-宿迁市
泗洪县嵩山悦府一期二标段工程 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标段 编号: E3213010313107835001001
泗洪县城市建设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人)的 泗洪县嵩山悦府一期二标段工程 (项目名称)已经 洪行审投资发(2022)7号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的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 自筹资金 ,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泗洪县嵩山悦府一期二标段工程 (标段名称)进行 (公开招标) ,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工程地点: 泗洪县长江路北侧、嵩山路西侧
1.2工程规模: 新建27F高层住宅1幢,建筑面积约1.8万平方米,本项目采用装配式方式建造,装配率达64.02%,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52269206.13元。
1.3工期: 428 日历天 ,计划开、竣工时间: 2023年09月15日 、 2024年11月16日
1.4质量要求: 合格
1.5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 按工程进度分期支付工程款,施工合同签订后付合同价款的10%预付款(支付预付款同时承包人须向招标人提供同比例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或保证担保),施工期间完成工程量的30%时付至合同价款的25%,完成工程量的50%时付至合同价款的4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80%,工程结算价经审核后付至审定结算价的97%,余款缺陷责任期满后付清。
1.6本次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第一标段: 泗洪县嵩山悦府一期二标段工程
第二标段: /
各投标人可就上述标段中 / 个标段投标,但每个投标人 / 只能 / 在 / 个标段上中标。
2.资格预审方法
本工程资格 预审 审查方法:
□ 合格制 ? 有限数量制 | 凡符合资格预审公告规定的资格审查标准的申请人均通过资格审查。 对通过初步审查和详细审查的资格预审申请人进行量化打分,按得分顺序确定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 |
3.评标方法
本工程评标方法采用: □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综合评估法; □ 合理低价法; □ 合理价随机确定中标人法。
具体评审细则如下:
3.1财务状况(24分);
3.2类似项目业绩(30分);
3.3认证体系(9分);
3.4工程奖项(20分);
3.5信用考核(7分);
3.6机械设备投入(10分)。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2申请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企业资质,且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该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4.3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4.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5申请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4.6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4.6.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c、同时在其他企业担任了法定代表人。
4.6.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4.6.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7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7.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4.7.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4.7.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7.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7.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4.7.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4.7.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4.7.8申请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4.8申请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提供2023年2月(含)以来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 1 个月社会养老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
4.9申请人或项目负责人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被宿迁市中心或泗洪县中心列为失信行为记录并在公示期内的,招标人不接受其投标。
4.10其他条件
4.10.1申请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2年内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4.10.2 申请人近1年内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4.10.3 申请人近三个月内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4.10.4类似项目业绩要求:申请人自2020 年1月1日(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价在4000万元及以上的装配式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注:(1)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至少应加盖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公章,否则不予认可);(2)业绩证明材料中应能够明确反映申请人名称、合同金额、工程规模、装配式情况等;(3)业绩证明材料须从宿迁市电子服务平台诚信库中链接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未按要求链接或链接的证明材料中缺项漏项的或模糊不清的,视同未提供相关资料。
4.1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请申请人 于 2023年08月17日 09:00 至 2023年08月22日 18:00 登陆 宿迁市公共 资源交易电子 服务 平台 ( )的投标人业务系统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
5.2 投标人网上获取资格预审文件需申领 CA 锁,可通过宿迁市服务平台办事指南-中心模块搜索“CA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自行选择服务商后按指南办理对应CA锁。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提交
6 .1网上电子 资格预审申请 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 (开标时间) : 2023年09月01日 09:30 ;
6 .2开标地点: 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需登录宿迁市电子服务平台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
6 .3网上电子 资格预审申请 文件在 提交 截止时间前上传至 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 申请 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7 .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7 .2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7 .3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投标的其他情形。
8.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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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泗洪县城市建设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地址: 泗洪县教育广场 | 地址: 泗洪县教育广场 |
联系人: | 联系人: 邓晓慧 |
电话: | 电话: |
传真: / | 传真: / |
邮编: / | 邮编: / |
E-mail: / | E-mail: / |
2023年0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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