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辽宁省耕地保护督察整改项目重新入库服务采购项目
辽宁
-葫芦岛市
2021年辽宁省耕地保护督查整改项目重新入库服务采购项目 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1年辽宁省耕地保护督查整改项目重新入库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 3 年 08 月 29 日 9点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H23-211421-00142
项目名称: 2021年辽宁省耕地保护督查整改项目重新入库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 0 01
包组名称: 2021年辽宁省耕地保护督察整改项目重新入库服务
预算金额: 450,000.00 元
最高限价: 450,000.00 元
采购需求:
1、占补平衡耕地非粮化27个占补平衡项目排查整改
2 2个占补平衡项目自行核查3698个图斑,5个占补平衡项目重新入库验收核查624个图斑,督察局举证核查78个图斑,共计4400个。
1)逐图斑外业实地核查非耕地区域与耕地区域分别拍照举证,并填写相关调查信息;
2)编写、图斑举证相关材料并扫描上传、系统填报。
2、27个占补平衡项目平台 更新 入库
按照占补平衡数据上图标准及相关规范要求,根据占补平衡自查整改后的图斑范围、地类及属性,将数据通过占补平衡系统入库及质检后,转挂国土调查云平台上,为后续验收举证做好准备。
3、国土调查云平台在线审核图斑处理
1)检查外业验收核实举证拍摄照片数量、角度、方位是否合格,是否满足调查举证要求;
2)检查单个图斑现场存在非耕地情况是否分斑,拍摄照片数量、角度、方位、特征是否满足核查举证要求,举证信息填写是否正确;
3)检查外业验收核实记录中现场情况、调查记录属性信息填写是否正确;
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6个月内完成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 执行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 ;执行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 不 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供应商须属于企业划分标准(其他未列明行业)规定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或属于监狱企业,或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乙级(含以上)测绘资质。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年 8 月 18 日至 2023年 8 月 24 日,每天上午 8: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辽宁
方式:在线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3 年 8 月 29 日 9点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投标文件在辽宁提交;备份文件递交至绥中县政务服务大厅四楼(开标室二 )。
六、开启
时间: 2023 年 8 月 29 日 9点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 绥中县 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分中心(绥中县政务服务大厅四楼)。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为确保交易信息的一致性,请供应商在葫芦岛市平台进行报名。
2、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辽宁电子文件制作指南,系统操作问题请拨打平台运维服务电话(400-903-9632)进行咨询。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U 盘)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响应无效。
4、谈判会议时,供应商自行准备响应解密所需可以登录辽宁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以及CA数字认证等设备,解密时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至 3 0分钟止。
5、供应商应随时关注辽宁公告信息,并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6、其他未尽事宜,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文件及通知。
咨询电话 : 0429—3254004。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绥中县自然资源局
地址: 绥中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 辽宁省葫芦岛市绥中县滨河大道 8号(绥中县政务服务大厅四楼)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
开户行: 葫芦岛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绥中支行
账户名称:
账号: 200000019(保证金账号详见谈判文件1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赵文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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