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区分局宜昌高新区建筑工程项目规划建筑方案技术论证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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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区分局宜昌高新区建筑工程项目规划建筑方案技术论证(2023年5月至12月)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3-08-17 08:55 | 发布单位: |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08-29 | 项目监管地:宜昌开发区 | 阅读次数:
【项目概况】
宜昌高新区建筑工程项目规划建筑方案技术论证(2023年5月至12月)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08月29日09点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YCZ2015-202301-01F
2、采购计划备案号: YCZ2015-202301-01F
3、项目名称: 宜昌高新区建筑工程项目规划建筑方案技术论证(2023年5月至12月)
4、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 53 (万元)
6、最高限价: 53 (万元)
7、采购需求:
采购一个供应商承担宜昌市高新区2023年5月至12月的建筑工程项目规划建筑方案论证的技术服务。(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 2023年5月至12月,每个规划建筑方案论证自委托之日起18个工作日内提交成果报告(不含方案反复修改和会议审议时间)。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 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 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 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微型企业)采购,不接受大型企业参与;《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响应文件无效。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必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 2023年08月18日 至 2023年08月29日 ,每天上午 08:00 至 12:00 ,下午 12:00 至 24: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3、方式:
供应商注册成为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员后,登录至网员专区电子采购文件及相关资料。供应商未按规定在网上磋商文件的,其磋商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指南》)。
4、售价: 0 (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 2023年08月29日08点00分 (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 2023年08月29日09点00分 (北京时间)
3、地点: 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供应商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响应文件。未采用“网上递交”方式递交响应文件的,视为放弃磋商。
五、开启
1、时间: 2023年08月29日09点00分 (北京时间)
2、地点: 宜昌市电子平台。供应商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信息网,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投项目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操作情况。(具体操作说明见“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栏目中《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不见面谈判操作手册(供应商)》)。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请供应商认真学习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办理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进行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员注册。(CA认证证书服务热线:;技术支持服务热线:)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宜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区分局
地 址: 宜昌市开发区发展大道55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 宜昌市发展大道16号金爵公馆22楼
联系方式: -800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黄舟
电 话: -8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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