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坪塘建设项目比选公告
重庆
山坪塘建设项目
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项目 山坪塘建设项目 已由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彭水发改 审 〔202 3 〕 398 号文 批准 建设 , 项目编号为 GC-BX-2023277 , 比选人为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 鞍子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源为 东西部协作市县级财政援助 资金 。现对 该项目 的施工进行比选。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 比选项目名称: 山坪塘建设项目 。
2.2项目建设地点: 鞍子镇大林村 。
2.3项目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如下: 本项目总投资 3996620元,其中建安费3580990元。新建山坪塘总库容3.112万m 3 ,正常库容2.63万m 3 ,兴利库容2.50万m 3 ,坝型为C20埋石混凝土重力坝。坝顶高程1015m,最低建基面高程996.5m,最大坝高18.5m,坝轴线长42m,坝顶宽5m。临时施工交通工程,20cm泥结碎石面层1475m 2 ,施工场外供电工程380V电缆500m,工程采用临时围堰+导流管方式导流 。
2.4比选范围: 本项目工程量清单所示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具体以比选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 图纸 和补遗、答疑资料为准)。
2.5 工期 要求: 5个月 。
3.竞选人资格要求
3.1参与本次比选的竞选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分颁发的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 总承包 三级 及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本竞争性比选公告发布时间: 202 3 年 8 月 17 日 起,潜在竞选人可在 重庆市网(彭水县) 上自行本项目比选文件、工程量清单、澄清和修改等全部内容,不管与否都视为潜在竞选人全部知晓有关全部内容。
5. 竞选文件的递交
5.1 竞选文件递交时间为 202 3 年 8 月 22 日 9 时 00 分至 9 时 30 分 , 地点 重庆市彭水县中心开标室 (具体以 彭水县 公共资源 综合交易中心大厅开标公告为准 )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选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比选公告的发布
本次比选公告在重庆市网(彭水县)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比选人: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鞍子镇人民政府
地址: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鞍子镇
联系人: 高 老师
电话:
比选代理机构:
地 址:重庆市彭水县绍庆街道滨江社区(江城美景2#-1-7)
联系人:杨老师
电 话:
图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