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中山公园管理处中山公园峡谷漂流驳岸整治和基础设施提升工程总承包服务竞争性谈判公告
湖北
-武汉市
武汉市中山公园管理处中山公园峡谷漂流驳岸整治和基础设施提升工程总承包服务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公告
发布日期:2023-08-17 15:36 | 发布单位: |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09-04 | 项目监管地:武汉市本级 | 阅读次数:
【项目概况】
中山公园峡谷漂流驳岸整治和基础设施提升工程总承包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武汉市江岸区健康街绿地汉口中心11栋写字楼2405室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09月04日09点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0701-2341HB020029
2、采购计划备案号: 420100-2023-05553
3、项目名称: 中山公园峡谷漂流驳岸整治和基础设施提升工程总承包服务
4、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 381 (万元)
6、最高限价: 381 (万元)
7、采购需求:
详见磋商文件,完成中山公园峡谷漂流驳岸整治和基础设施提升工程总承包服务的设计(含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清单预算)和设计范围内所有施工工作直至竣工验收、移交等相关工作。
8、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两个月内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 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 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 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将视为无效响应文件。本磋商文件所称“中小企业”详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二条。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依据“财库[2014]68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依据“财库〔2017〕141号”《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者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2)供应商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园林绿化设计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须提供身份证、职称证、劳动合同等);
(3)供应商拟派施工负责人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须提供身份证、职称证、劳动合同等);
(4)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接受。
注:如供应商相关资格证明文件正在年检、核准等相关手续办理,可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 2023年08月18日 至 2023年08月24日 ,每天上午 08:3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武汉市江岸区健康街绿地汉口中心11栋写字楼2405室
3、方式:
现场领取或网络获取。符合资格要求的申请人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提供以下材料领取采购文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需提供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明、文件领取登记表;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文件领取登记表。采购文件如需网络获取的,供应商应将以上材料扫描件发至邮箱zhongji\ ,并在邮件中注明供应商名称、所投包号、联系人及电话。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电子文本传输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均不承担责任,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的时效性以供应商提交的完整资料的时间为准。
4、售价: 0 (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 2023年09月04日09点00分 (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 2023年09月04日09点30分 (北京时间)
3、地点: 武汉市江岸区健康街绿地汉口中心11栋写字楼2405室
五、开启
1、时间: 2023年09月04日09点30分 (北京时间)
2、地点: 武汉市江岸区健康街绿地汉口中心11栋写字楼2405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含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统计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次采购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2.本项目采购预算381万元,其中设计部分13.8万元,施工部分367.2万元。设计费和工程费投标报价不得超过其分项最高投标限价。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武汉市中山公园管理处
地 址: 武汉市江汉区解放大道1265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 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1号院通用时代中心C座;湖北分公司地址:武汉市江岸区健康街绿地汉口中心11栋写字楼2405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玲、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