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寿县2023年慈峪镇郝家河村土地整治项目招标公告
河北
-石家庄市
灵寿县 2023年慈峪镇郝家河村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灵寿县 2023年慈峪镇郝家河村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 ,已由灵寿县行政审批局以LSX-230607-02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灵寿县地产市场交易开发整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 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人:灵寿县地产市场交易开发整理中心;项目名称: 灵寿县 2023年慈峪镇郝家河村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 ;项目地点:慈峪镇郝家河村;建设规模:拟整治土地面积为6.1144公顷,新增耕地4.9598公顷,地类为水浇地;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 分为 1个标段; 计划工期: 365日历天,工程质量:合格 。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 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B类),且未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项目经理 。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http :// www . creditchina . gov . cn /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现场 查询为准 );
3.1.4其他要求:1、所有资格证明材料 如正在办理延期或变更等事宜,需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 标;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特别说明:本项目实行技术暗标盲评,即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 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8月21日00:00时至2023年8月25日23:59时,登录九 安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 “九安招标”) 及 石家庄网 (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两个网站须同时招标文件如未获取 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13日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九安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石家庄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九安招标”技术支持及河北CA办理咨询联系方式:4001880195
6.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石家庄网、灵寿县中心网、九安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灵寿县地产市场交易开发整理中心
地址:灵寿县人民东路 147号
邮编: 050500
联系人:王庆录
电话:
招标代理:
地址: 石家庄市鹿泉区石柏大街众和广场 1单元901
邮编: 050000
联系人:石峰、李楠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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