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2022054地块品牌开发及代建项目
江苏
-南通市
R2022054 地块品牌开发及代建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R2022054 地块品牌开发及代建项目
项目编号: NTGC2023081801(ZB282)
预算金额: 7200 万元(暂定)
最高限价:本项目采购人设定最高总限价(即控制总费率)为 6% 。其中代建管理基本服务费率 1.5% 、 代建管理考核服务费率 1.3% ;品牌使用费率 1.2% ;销售服务费率 2% 。 (销售服务费率据实列支,报价作为不可竞争费、不可下浮为预算控制费用。)报价超过最高总限价或超过各分项限价费率的均为无效报价,本项目采用固定百分比的费率报价,投标人报总费率,用百分数表示。
采购需求:①全过程代建管理:根据招标人要求,承担项目全过程委托开发管理职责,包括:前期管理工作、规划设计管理、工程管理、成本管理、招投标管理(具体招标制度及流程以甲方管理制度及审批流程为准)、档案管理、营销管理、品牌管理、竣工验收和交付管理、工程竣工结算管理、客户服务及房产保修管理、前期物业服务督导、人力资源管理、行政管理等并授权该项目使用乙方品牌(包含但不限于品牌字样商标、品牌文字商标、品牌图形商标等具体以品牌授权协议为准)。②项目销售:除政府规定的自持的配套用房外,本项目所有的商品房及地下车位的销售工作(含向业主交房工作)。具体详见第三章“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
①整体管理服务期限暂定为:【 48 】个月(实际以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项目销售目标完成且全部竣工备案满一年)。项目全部竣工备案满一年或提前达成销售目标, 视同整体管理服务期限届满, 乙方方可撤场。
②本项目总体开发建设周期暂定为:【 36 】个月(实际以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项目全部开发建设完成竣工验收备案,具备交付条件为止)。以上时间目标暂为估算,在项目总体规划方案审批通过并取得批复且首批项目团队到岗后【 30 】日内将项目全景开发计划提交甲方确认,项目全景开发计划(包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共同确认的调整方案)作为双方正式确定的项目开发时间目标。
③本项目若分期开发、销售,首批项目团队到岗后【 45 】日内将项目整体销售计划提交委托方确认,并根据项目分期情况在每一期取得施工许可证后【 30 】日内将当期销售计划提交委托方确认。项目住宅已销售面积达到地上住宅可销售面积的【 80 】 % (至管理服务期满),同时项目地下可售车位已销售面积达到车位可销售面积的【 35 】 % (至管理服务期满),上述目标均完成后方可视为代建管理方完成项目销售目标(剩余可售物业的营销管理工作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基本条件:
(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 5 )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1 )投标人须具备房地产开发二级及以上(含暂定二级)资质;
4. 未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结果以评审过程中现场网络截图为准。
5. 授权委托书中的代理人必须是供应商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或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且为供应商的正式员工。投标时,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 3 个月(连续)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投标截止日前成立不足 3 个月的新办企业只须提供社保缴纳名册(名册中包含拟派项目负责人);新成立企业距投标截止日不足 30 日的,可不提供社保证明材料(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
三、获取公开招标文件
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请 在南通市网—“国企采购”。招标活动如有变更,均在该网站上发布,投标供应商自行关注。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3 年 9 月 8 日 9 点 00 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 20 日)
提醒:逾时,交易系统将拒绝接受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文档。
开标地点:投标人在各自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保证金事宜
(一)投标保证金: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
(二)履约保证金:
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 7 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按照人民币肆佰捌拾万元向采购单位缴纳履约保证金并签订合同 , 成交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履约保证保险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有效期至管理服务期满)。履约验收完毕后,采购人在 5 个工作日内退还履约保证金,成交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履约保证金将视为成交单位放弃成交资格。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项目开标活动模式:不见面远程开标模式,投标人在各自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
2. 项目演示、样品、答辩等(如有请描述):本项目无。
3. 对项目需求部分(供应商资格要求、项目需求、商务技术评分标准)的询问、质疑请向招标人提出,由招标人负责答复;对项目招标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招标文件联系人或项目开标评标经办人提出;对在“电子交易平台”操作阶段的询问请向交易系统软件维护人员提出。
4. 供应商投标操作路径,详情请查阅南通市(南通市平台) - “交易指引—业务指引—政府采购”中《南通市公 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引》。
5.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远程开标方式,详情请查阅南通市(南通市平台) - “交易指引—业务指引—政府采购”中《南通市平台政府采购不见面开标操作指南》。
6. 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中标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特别提醒:
( 1 )响应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切勿对 CA 证书进行任何变更或延期,否则将会导致开标时响应文件无法解密,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将由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
( 2 ) CA 证书若需变更或延期,请撤销使用变更或延期前 CA 证书所制作的已上传的响应文件,并在 CA 证书完成变更或延期后重新制作上传响应文件。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招标人信息
名 称: 如皋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 如皋经济技术开发区
联系方式:
2. 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 如皋市健康路 1 号兴业银行 6 楼
联系方式: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宗女士
电 话:
4. 软件公司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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