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项目编制咨询、评估咨询服务》项目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征集文件
吉林
-长春市
征集公告
项目概况:
受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委托, 将以公开征集方式,对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项目编制咨询、评估咨询服务》项目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征集文件 。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征集。
1.项目基本情况
1.1 项目编号:JLQKCG[2023]34 .
1.2 项目名称:《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项目编制咨询、评估咨询服务》项目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征集文件
1.3 标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两个标包
1包:评估咨询
2包:编制咨询
1.4 最高限制单价:按照评估咨询/编制咨询投资金额确定最高限制单价。最高限制单价取费标准详见征集文件。
1.5 采购需求:
1包:评估咨询: 选择符合条件的第三方咨询评估机构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项目申请报告、资金申请报告、节能评估报告和实施方案等进行评估;
2包: 编制咨询:选择符合条件的第三方咨询评估机构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资金申请报告、节能评估报告、实施方案和产业规划等。
1.6 框架协议期限: 1 年 (具体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1.7 入围供应商数量上限:1包、2包各5家。
1.8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相关规定合格标准。
1.9 服务地点: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
1.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1 本项目为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
1.12 本项目允许兼投兼中。
2.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2.4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已办理备案,备案专业需包含建筑、市政公用工程、生态建设和环境工程,需具备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信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相应的能力。
供应商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咨询工程师(投资)资格证书。
2.5 具有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近三个月内基本银行账户开具的资信证明;
2.6 具有近六个月(2023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的凭证或免缴纳证明、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免缴纳证明;
2.7 不接受被政府列为取消投标资格期间内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8 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投标(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
2.9 与征集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征集项目响应。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响应均无效。
3. 获取征集文件
3.1 时间:2023年8月 1 8日9时00分至2023年8月 2 4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 地点:;
3.3 方式:框架协议采购实行电子化采购,供应商自行登录,网上注册并征集文件( ) 。操作路径:登录-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本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应基于获取的采购文件编制,其他途径获取的采购文件一律按无效处理。
3.4 售价:免费
4. 提交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提交截止时间和地点、开启时间、方式和地点
4.1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 9 月7日10点00分 (北京时间) ;
4.2 响应文件提交方式及地点:响应文件应加密并在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在线提交,开标现场需密封提交纸质响应文件。
4.3 响应文件开启(解密)时间:2023年 9 月7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
4.4 响应文件开启(解密)方式:现场解密。供应商在解密时间前自备笔记本电脑和CA数字证书等到开标现场解密。
4.5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东北亚国际金融中心第四开标室(人民大街与谊民路交汇东行 100 米) 3 号楼 1 楼 (仅开放东门、从东门进入) 。
5.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6.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媒介:本次征集公告在“政采云”平台 (http:// 上发布,同步推送到吉林省 ,并同时在中国、长春市网上发布。
7. 对本次征集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7.1 征集人信息
名称: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地址:汽开区东风大街7766号
联系人:李木
联系方式:
7.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长春市高新区光谷大街1009号4楼
项目联系人:战洋
联系方式:
7.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战洋
电话:
7.4.监督机构及投诉受理部门: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
采购人名称 |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 采购人联系方法 | |
采购人地址 | 汽开区东风大街7766号 |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代理机构联系方法 |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长春市高新区光谷大街1009号4楼 | ||
采购项目名称 |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项目编制咨询、评估咨询服务》项目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征集文件 | ||
预算金额(万元) | 95 | 最高限价(万元) | 95 |
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 1.1 项目编号:JLQKCG[2023]34. 1.2 项目名称:《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项目编制咨询、评估咨询服务》项目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征集文件 1.3 标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两个标包 1包:评估咨询 2包:编制咨询 1.4 最高限制单价:按照评估咨询/编制咨询投资金额确定最高限制单价。最高限制单价取费标准详见征集文件。 1.5 采购需求: 1包:评估咨询:选择符合条件的第三方咨询评估机构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项目申请报告、资金申请报告、节能评估报告和实施方案等进行评估; 2包:编制咨询:选择符合条件的第三方咨询评估机构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资金申请报告、节能评估报告、实施方案和产业规划等。 1.6 框架协议期限:1年 (具体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1.7 入围供应商数量上限:1包、2包各5家。 1.8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相关规定合格标准。 1.9 服务地点: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 1.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1 本项目为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 1.12 本项目允许兼投兼中。 | ||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 2.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2.4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已办理备案,备案专业需包含建筑、市政公用工程、生态建设和环境工程,需具备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信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相应的能力。 供应商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咨询工程师(投资)资格证书。 2.5 具有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近三个月内基本银行账户开具的资信证明; 2.6 具有近六个月(2023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的凭证或免缴纳证明、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免缴纳证明; 2.7 不接受被政府列为取消投标资格期间内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8 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投标(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 2.9 与征集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征集项目响应。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响应均无效。 | ||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 2023-08-18 09:00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框架协议采购实行电子化采购,供应商自行登录,网上注册并征集文件 。操作路径:登录-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本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应基于获取的采购文件编制,其他途径获取的采购文件一律按无效处理 | 招标文件售价(元) | 0 |
公告期限 | 5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3-09-07 10:00 | 开标时间 | 2023-09-07 10:00 |
开标地点 | 东北亚国际金融中心第四开标室(人民大街与谊民路交汇东行100米)3号楼1楼(仅开放东门、从东门进入) |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 | 战洋 | 采购项目联系人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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