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河县综合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实训教学楼项目招标公告
河北
-邢台市
新河县综合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实训教学楼项目(配套设施)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新河县综合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实训教学楼项目(配套设施) (项目名称)已由 新河县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新批投资【2021】177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新河县综合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申请中央资金和县级配套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新河县综合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建设地点:河北省邢台市新河县综合职业技术教育中心院内; 2.2建设性质:本项目不涉及新增用地,在原有基础改建; 2.3建设规模及内容:包括教学楼、实训楼外墙装饰构件;抗震支架;楼内监控设备及配线;消防值班室内火灾报警器、消防电源监控器、应急照明控制器及控制电缆;室外变压器至消防水池电缆;室外热力管道;室外给水配套设备等; 2.4质量标准:工程竣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2.5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2招标范围: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内容。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取得相关部门的安全生产许可;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 (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4)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微型企业)招标;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特别说明: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采用盲评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部分进行评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08-21 00:00 至 2023-08-25 23:59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09-12 14: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惠招标电子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新河县网、惠招标电子交易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新河县综合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
|---|---|---|---|
| 地址: | 邢台市新河县 | 地址: | 邢台市经济开发区中兴东大街维多利亚商务酒店西楼301-303 |
| 邮编: | 051730 | 邮编: | 054001 |
| 联系人: | 祖泽方 | 联系人: | 郭金刚 |
| 电话: | 电话: | ||
| 传真: | / | 传真: |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 网址: | / | 网址: |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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