霞浦县盐田工业园区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工业园区进场道路答疑
福建
-宁德市
变更公告
业主单位
霞浦县盐田工业园区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工程)-工业园区进场道路
答疑纪要
(招标编号: E3509210902100179004 )
致 各投标人:
现就 霞浦县盐田工业园区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工程)-工业园区进场道路 招标文件(以下简称招标文件)的有关事宜 回复 如下:
一、 投标人 提问:
1.请招标人明确该项目是否需要提供《承包人提供的主要材料和设备清单(投标阶段)》
答: 无需提供。
2. 项目技术负责人社保为分公司缴纳是否满足要求?请不要回答按招标文件执行,请代理明确回复可以还是不可以。谢谢
答: 满足要求。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第5项“拟派出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最低资格和人数要求”第2点已明确规定, 请投标人仔细认真阅读 。
3.请问本项目拟分包企业情况表及其相关证件材料,是否可以在中标后或中标候选时再另行提供,或在施工中可以向发包人提出申请分包?请勿回答按招标文件执行,谢谢
答:本项目拟分包企业情况表及其相关证件材料可以在中标后向招标人另行提供。
注: 本答疑纪要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及约束作用,投标人请按上述要求执行,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查看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公示栏,查看本次招标项目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次招标项目的相关信息,后果自行承担。
招标人:霞浦县盐田畲族乡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日 期:20 23 年 08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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