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贺州市昭平县乡村振兴蔬菜产业示范区-分拣展示中心、物资房、室外配套设施等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广西
-贺州市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贺州市昭平县乡村振兴蔬菜产业示范区 - 分拣展示中心、物资房、室外配套设施等建设项目 已获批准建设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贺州市正地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 贺州市昭平县乡村振兴蔬菜产业示范区 - 分拣展示中心、物资房、室外配套设施等建设项目
项目招标编号: NT2023 备 -06 号
合同估算价 :壹仟零玖拾壹万零伍佰肆拾元零叁分 (¥ 10910540.03 )
建设地点:贺州市昭平县黄姚镇黄姚街村民委员会禾仓墩(幸福里南面)。
建设规模: 建设约 2045 平方米分拣中心、 472.83 平方米物资房、 2 座 44.64 平方米室外卫生间、 33.88 平方米门卫室、 25.98 平方米监控设备房、室外配套设施等土建、安装工程。
要求工期:计划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施工工期为 120 日历天。
招标范围: 包含 贺州市昭平县乡村振兴蔬菜产业示范区 - 分拣展示中心、物资房、室外配套设施等建设项目 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施工。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 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专业 贰级(含以上级)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类)。
3.2 业绩要求:无要求。
3.3 诚信要求: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 9 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 2016 〕 285 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查询的结果为准)。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时间: 2023 年 8 月 17 日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止。
地点:全国平台(广西贺州) ;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招标文件编制成本费每个投标人收取 300 元整(不含图纸费),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现场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否则不予接受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 9 月 7 日 9 时 00 分,地点为 贺州市中心 交易大厅(贺州市鞍山西路 83-1 号四楼)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文件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本人递交,并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7. 其他补充事宜。
7.1 投标保证金:壹万元整 (¥10000.00)
投标人应将投标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转账、电汇或者银行、保险机构出具的保函等形式提交至以下账户,并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到账,到账时间以银行确认的到账时间为准 ( 注 : 若以支票、汇票、本票方式提交的,交款人必须是投标人 ; 若以转账、电汇方式提交的,必须从投标人银行账户转出 : 若以现金方式交纳或者没有是额交纳的视为无效投标。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时,需在交纳凭据上注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 ) 。
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 :
开户名 : 贺州市中心
账 号 :94500901000883888802465
开户行 : 邮政储蓄银行贺州市分行营业部
7.2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 广西壮族自治区、 全国平台(广西贺州) 发布 。
8. 交易服务单位
贺州市中心(联系电话: )。
9. 监督部门及电话
监督部门: 广西贺州市农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联系电话: 。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贺州市正地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 : 贺州市八步区城东街道灵凤路 地址 : 贺州市八步区爱莲西路 45 号
12 号东方广场二楼
联系人: 陶土凤 联系人:黎小燕
电话: 电话:
招标人: 贺州市正地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2023 年 8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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