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寿县2023年陈庄镇七祖院村、慈峪镇郝家河村土地整治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河北
-石家庄市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灵寿县2023年陈庄镇七祖院村、慈峪镇郝家河村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监理,已由灵寿县行政审批局以LSX-230607-04、LSX-230607-02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灵寿县地产市场交易开发整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人:灵寿县地产市场交易开发整理中心;项目名称:灵寿县2023年陈庄镇七祖院村、慈峪镇郝家河村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监理;项目地点:灵寿县陈庄镇七祖院村、慈峪镇郝家河村;建设规模:陈庄镇七祖院村拟整治土地面积为5.0230公顷,预计新增耕地4.1722公顷,地类为水浇地;慈峪镇郝家河村拟整治土地面积为6.1144公顷,预计新增耕地4.9598公顷,地类为水浇地;监理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验收后1年;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取得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现场查询为准);
3.1.4其他要求:1、所有资格证明材料如正在办理延期或变更等事宜,需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特别说明:本项目实行技术暗标盲评,即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8月21日00:00时至2023年8月25日23:59时,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及石家庄网(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两个网站须同时招标文件如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12日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石家庄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石家庄网、灵寿县中心网、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灵寿县地产市场交易开发整理中心
地址:灵寿县人民东路147号
邮编:050500
联系人:王庆录
电话:
招标代理:
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槐安路与城角街交口西城国际C座
邮编:050000
联系人:侯志峰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