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翠屏区永兴镇中心学校2023年学校食堂设备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四川
-宜宾市
业主单位
一、项目编号:N5115022023000138
二、项目名称:2023年学校食堂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 需解锁 | 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南岸金沙江大道76号综合楼3层5号,5层17号,4层18号 | 558,88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货物类(需解锁)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
| 1 | 食品加工设备 | 翠屏区永兴镇中心学校2023年学校食堂设备 | 详见附见 | 1(项) | 558,880.00 | 558,88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莹(采购人代表) 、 龚敏 、 彭智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8万元。 收取对象: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监督部门:宜宾市翠屏区财政局;监督电话:需解锁,地址:宜宾市翠屏区上江北高发路2号国资大厦202室。2.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8月21日;采购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3.服务费收取方式:成交通知发出后二个工作日内由成交供应商一次性支付至采购代理机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宜宾市翠屏区永兴镇中心学校
地址: 宜宾市翠屏区永兴镇兴学路120号
联系方式: 需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需解锁
地址: 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三江口CBD中央商务区纯水岸一期1幢1单元22层2214号
联系方式: 需解锁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91511521MABQ2JTN6G
电话: 需解锁
需解锁
2023年0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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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 十二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2023年学校食堂设备采购项目(二次)谈判文件(20230814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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