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用设备采购采购公告
江苏
-镇江市
受镇江市中西医结合医院的委托,对采购人镇江市中西医结合医院专用设备采购(四个标段)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邀请供应商进行磋商。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磋商,有关事项的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xml:namespace>
1.竞争性磋商内容:
1.1项目名称:镇江市中西医结合医院专用设备采购(四个标段)
1.2项目编号:ZJSC20230609
1.3项目内容:
★注:供应商可选取上述任意一个或多个标段进行投报,每个标段成交一家供应商,可兼投兼成交。
1.4采购预算:
标段一:科研检验实训设备 24万元;
标段二:多体位医用诊疗床 1.5万元;
标段三:生物测量仪 7万元;
标段四:胸腔镜器械 7万元。
2.对磋商供应商的基本要求:
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资产运营良好,不存在因借贷、担保等可能影响磋商供应商履行本采购项目的情况,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有提供优质服务的能力;(提供2022年度财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至少一个月的财务报表)
2.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相关信息一览表【见第四章响应文件的内容】)
2.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资金的相关材料)
2.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或无不良行为记录(如该记录对禁止参与招投标活动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不受三年限制);
2.6无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禁止参与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磋商;
2.8本项目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磋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合格的供应商应根据所投设备具备相应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证明材料。(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
3.2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和《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以及《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提供投报产品相关证明材料。
3.3如参与报价的供应商为经销(代理)商的,须具备设备生产厂家出具有效的产品授权委托书。
3.4本项目 标段一:科研检验实训设备 接受进口产品,如供应商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的,需提供生产商或国内代理商针对本项目的原厂授权书。
4.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和办法
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时间: 2023年8月21日至2023年8月28日(节假日除外)
磋商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3年8月28日
磋商文件获取地点:镇江分公司 (镇江市冠城路8号工人大厦17楼 可电话联系 印先生 获取文件)
磋商文件费用:免费获取
5.磋商供应商对采购文件如有疑问,请将疑问于2023年8月28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提出。
6.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时间:2023年8月29日下午13:30-14:00(北京时间)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3年8月29日下午14:00(北京时间)
7.磋商开始时间:2023年8月29日下午14:00(北京时间)
8.磋商地点:镇江市中西医结合医院4号楼2楼会议室
9.磋商文件售后一概不退。磋商单位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概不退还。
10.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镇江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地址:镇江市润州区团山路 18号
联系电话:
联系人:杨老师
1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 址:镇江市润州区冠城路 8号工人大厦17楼
采购代理机构:
邮政编码: 212004
业务电话: 联系人:
财务管理中心电话: 联系人:龚女士
网 址:
邮 箱:
镇江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镇江市第二人民医院
镇江市老年病医院
2023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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