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103线芨南立交至艾维尔沟至阿乐惠镇公路工程水土保持监测、环境监测招标公告
新疆
-乌鲁木齐市
S103 线芨南立交至艾维尔沟至阿乐惠镇公路工程
水土保持监测、环境监测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S103 线芨南立交至艾维尔沟至阿乐惠镇公路工程 (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 S103 线芨南立交至艾维尔沟至阿乐惠镇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新发改批复〔 2022 〕 140 号)批准建设,本项目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 PPP )模式,社会资本方为新疆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牵头人), 资金来源为 中央车购税补助资金及企业自筹 。项目初步设计已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以《关于 S103 芨南立交至艾维尔沟至阿乐惠镇公路工程两阶段初步设计的批复》(新交综〔 2022 〕 58 号)批准,招标人为新疆中天山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水土保持监测、环境监测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项目规模 :
本项目 S103 线芨南立交至艾维尔沟至阿乐惠镇公路工程起于 S103 线与芨南立交互通连接线平交口处,止于阿乐惠镇 S103 与 S301 平交口处。
路线全长 125.53km ,含连接线 Z401 线 K0+000 ~ K13+022.926 。全线设置大桥 7 座,中桥 7 座(维修加固利用 3 座),小桥 23 座(维修加固利用 1 座),涵洞 281 道(维修加固利用 107 道)。隧道总长 4265.5m/2 座,其中苜蓿台隧道 1955m/1 座,青山隧道 2310.5m/1 座。收费站 2 处、服务区 2 处、养护工区 1 处、养护道班 1 处、停车区 2 处、监控分中心 1 处、隧道管理所 1 处。同步建设必要的交通工程和沿线附属设施。其中,新、改建路段: K9+440 ~ K61+300 为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青山煤矿至艾维尔沟 (K61+300 ~ K80+463.262) 段 19.121km 为二级标准;旧路改造路段:艾维尔沟至终点段 (K80+463.262 ~ K126+408.631) 长 41.587km 对现有二级公路进行改造,连接线 Z401 线 K0+000 ~ K13+022.926 对原四级路进行改造。
项目建设总占地面积 384.36 公顷。项目建设期挖填土石方总量 845.70 万立方米,其中挖方 480.64 万立方米,填方 365.06 万立方米,借方 156.23 万 立方米,弃方 271.81 万立方米。
最终工程内容以主管部门批复的施工图为准。
2 .招标内容及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标段(包)名称: JASHJC-1
招标范围和工作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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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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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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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及主要工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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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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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103 线芨南立交至艾维尔沟至阿乐惠镇公路工程水土保持监测、环境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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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土保持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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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项目施工期的水土保持监测,并定期提交相应季度监测分析报告及年度分析报告;
(2) 按照本项目已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批复》的要求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
(3) 编制《水土保持监测报告》,为本项目竣工验收提供有关水土保持方面的技术支撑,配合招标人完成项目水土保持专项竣工验收工作。;
(4) 协助招标人进行工程施工期的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提供水土保持工作指导意见,为招标人提供与水土保持相关的咨询服务;
(5) 为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单位提供必要的协助。
(6) 包括但不限于上述工作内容的其他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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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签订合同协议书之日起至本项目全线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水土保持专项竣工验收通过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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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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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通过必要的环境监测计划的实施,全面及时地掌握工程施工期环境状况,为制定必要的污染防控措施提供依据;
( 2 )根据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要求开展环境监测工作;
( 3 )监测重点为生态环境(植被监测、动物监测)、空气、噪声、地表水、温室气体排放等,采用定点和流动监测,定时和不定时抽检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 4 )负责完成环境监测成果资料,定期和不定期报送监测成果资料,工程完工形成总结资料,配合施工期的环境保护监督检查、环境保护监理,监测结果上报行政主管部门,并提供相关技术服务,配合招标人完成项目环境保护专项竣工验收工作;
( 5 )包括但不限于上述工作内容的其他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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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签订合同协议书之日起至项目竣工环境保护专项验收通过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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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企业资质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具有国家或省级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CMA );具有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单位水平评价证书。
2 .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 :见附录
3 .投标其他条件 :见附录
4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2 家,且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单位水平评价证书。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8 月 22 日 10:00 起至 2023 年 9 月 11 日 20:00 (北京时间,下同),以供应商身份登录新疆交通集团招标采购电子平台(以下简称“招标采购电子平台”,网址 :8052/#/web/home )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3 年 9 月 12 日 11:00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新疆 CA 数字证书登录“招标采购电子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成功上传。文件递交时间以系统显示时间为准。
5.3 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 2023 年 9 月 12 日 11:00
6.2 开标方式:不见面电子开标
6.3 开标地点:“招标采购电子平台”开标大厅。投标人可在开标前一个小时登录“招标采购电子平台”进行签到并参加线上开标,直至开标环节结果确认前不得离场。
七、其他公告内容
本次招标采取全流程电子方式进行,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应在“招标采购电子平台”进行账号注册(具体操作详见 :8052/#/web/announcement/notification?id=86&type=notification&category=system )。审核时间 3 个工作日(每日上午 10:00 至下午 20:00 ),注册成功后通过网上招标文件并使用 CA 锁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签章,同时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与上传。投标人应按照本须知时间要求,必须充分考虑账号办理、资料提交、账号审核时间等,确保报名截止时间前账号申请成功。否则,由该风险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8052/#/web/announcement/notification?id=92&type=notification&category=toolDownload )。“招标采购电子平台”支持新疆 CA ,办理通知详见 :8052/#/web/announcement/notification?id=149&type=notification&category=system ,联系人张工 , )。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 )、新疆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采购电子平台( :8052/ )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疆中天山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 |
地址: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雅山南路 664 号 |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梅坳一路 268 号深燃大厦 B 座 6 层 |
邮 编: 830049 | 邮 编: 518000 |
电 话: | 电 话: |
联系人: | 联系人:张仲明、张义彬 |
纪检监督: | |
新疆中天山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2023 年 8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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