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兴城联合-竞争性磋商-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法院信息智能化系统维保采购公告
福建
-厦门市
项目概况
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法院信息智能化系统维保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厦门市湖滨南路86号之一第3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9月01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C2023-026
项目名称: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法院信息智能化系统维保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法院信息智能化系统维保 ; 数量: 1 批 ; 简要技 术参数:详见采购文件 。
合同履行期限: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按 竞争性磋商 文件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合格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有效复印件。2、近期(上一月或上一季度或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和磋商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中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或者直接提供具备健全财务制度的声明,包括如下:(1)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提供开户许可证和磋商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2)缴纳税收的凭据。依法免税的磋商响应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3)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银行收讫单据)。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磋商响应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说明:磋商响应供应商可无需提供以上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磋商响应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虚假承诺。磋商响应供应商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4、磋商响应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必须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磋商代表在磋商现场应出示身份证原件。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磋商响应。以上资格证明文件均应加盖磋商响应供应商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21日 至 2023年08月28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厦门市湖滨南路86号之一第3层】
方式:现场购买或邮寄购买,购买采购文件联系人:张小姐,电话:,邮箱:,传真:
售价:¥5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9月01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厦门市湖滨南路86号之一第3层】开标厅。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9月01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厦门市湖滨南路86号之一第3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保证金、服务费、文件费”银行账户信息
收款单位名称:
开 户 行:兴业银行莲花支行
账 号:1294 7010 0100 1742 96
保证金、服务费事宜联系人:张小姐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法院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厦门市湖滨南路86号之一第3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先生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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