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标题: | 于洪区公共卫生服务救治体系工程-区域 5G 远程医疗系统招标公告 | 有效期: | 2022-09-02 至 2022-09-08 | | 撰写单位: | | | |
(于洪区公共卫生服务救治体系工程-区域 5G 远程医疗系统)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于洪区公共卫生服务救治体系工程-区域 5G 远程医疗系统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9月23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2-210114-00203 项目名称:于洪区公共卫生服务救治体系工程-区域 5G 远程医疗系统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3,578,700.00 最高限价(元):13,578,700 采购需求: 查看
1 5G医疗专用网络服务建设 1.1 5G医疗专用网络 运营商 5G 专网 下沉服务 3 年 1.2 系统集成 系统集成 1 项 1.3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 测评 网络安全等级 保护测评服务 1 项 2 应急救援建设 2.1 移动诊疗车及车辆改装 , 1 台 2.2 车载DR 1 台 2.3 便携式超声仪 1 台 2.4 身高体重秤 1 台 2.5 动态血压监测仪 1 项 3 远程会诊设备 3.1 全科医生助诊包 (健康一体机) 20 台 3.2 血糖试纸 40 盒 3.3 身份证读卡器 20 台 3.4 体温枪 20 台 3.5 眼底照相机 2 台 3.6 背包 20 个 3.7 移动远程工作站 5 台 4 远程示教设备 4.1 医用诊断显示器 86寸医用显示器 1 台 4.2 4M一体化双屏医用显示器 4 台 4.3 6M专家级审核专用显示器 2 台 4.4 胶片直投系统 4K摄像机 1 套 4.5 高亮度医用观片台 1 套 4.6 台式安装结构 1 套 4.7 云胶片扫描系统 1 套 4.8 胶片融合对比系统 1 套 4.9 胶片直投DICOM校正系统 1 套 5 数字音响系统 5.1 数字音响系统 POE交换机 1 套 5.2 音频处理器 1 套 5.3 吸顶音响(4个) 1 套 5.4 无线话筒 1 个 6 医用录播示教系统 6.1 医用录播示教系统 医用录播一体机 1 套 6.2 示教终端软件 1 套 7 智慧病区配套设施 7.1 智慧病房配套设施 移动端 PDA 24 台 7.2 条码机 8 台 7.3 移动护理车 8 台 7.4 热敏标签 10000 个 7.5 腕带 10000 个 7.6 管理工作站 8 套 7.7 护士站看板 8 套 7.8 电子床头卡 52 台 7.9 病房门口屏 17 台 7.10 自助应用服务系统 自助缴费一体机 5 台 8 配套设备 8.1 配套服务器设 备 超高清影像服务器 医学影像管理服务器主机 1 套 8.2 全高清影像输入板卡(含 2 路信号) 1 套 8.3 超高清融合拼接影像处理模块 1 套 8.4 嵌入式通信板卡 1 套 8.5 一体化阅片室服务器端管理软件 1 套 8.6 超高清医学影像输出板卡(含 1 路信号) 1 套 8.7 超融合服务器 3 套 8.8 网络安全设备 网络入侵防御系统 1 套 8.9 Web 应用防火墙 1 套 8.10 日志审计系统 1 套 9 智慧病区系统 序号 产品名称 产品要求 (包括配置、标准及技术指标等详细内容) 数量 单位 9.1 移动护理信息系统软件 1 套 9.2 医患信息管理平台软件 1 套 9.3 接口对接费 1 项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90日内安装调试完毕。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单位、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均给予一定比例的价格扣除(或加分),用扣除(或加分)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9月02日 09时00分至2022年09月08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09月23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于洪区中心(于洪区黄海路16号甲三和大厦)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U 盘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投标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电子评审系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因投标人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技术咨询电话以辽宁最新发布为准。 2.开标时间即为投标人开始解密时间,投标人应在30分钟内完成报价解密,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 3.特别提醒:由于疫情原因,开标室不对外开放。建议投标人提前安排好解密事宜(人员、电脑、手机、U顿及插件、网络等),以保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于洪区卫生健康局 地 址: 沈阳市于洪区黄海路八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 沈阳市于洪区黄海路37号 联系方式: 、25320205 邮箱地址: 开户行: 盛京银行于洪支行 账户名称: 账号: 03230106500(非保证金缴纳账户)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梁先生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