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宫喷泉广场招标公告
河北
-石家庄市
龙宫喷泉广场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龙宫喷泉广场 已由 石家庄市藁城区张家庄镇人民政府 批准建设,招标人 (项目业主)为 石家庄市藁城区张家庄镇南龙宫村民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 自有资金 ,资金比例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龙宫喷泉广场
2.2 建设地点: 张家庄镇南龙宫村
2.3 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2.4 最高限价:278074.99元
2.5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所列全部内容(龙宫喷泉广场)
2.6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为1个标段。
2.7 工 期:30日历天
2.8质量标准:合格
2.9保证金金额:5000元人民币。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4、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投标人有失信行为或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将否决其投标;
5、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内容,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资格申请,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年 08 月 22日上午09:00至2023年 08月 29日上午09:00(北京时 间,下同),登录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 ) 中使用 “投标管家”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补遗、修改等文件潜在投标人如未及时相关资料,如未获取到完整的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或不利于中标的,自行承担一切责任。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9 月1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本项目采用网络递交方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使用河北CA数字证书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 ),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成功,并在签到、解密截止时间前进行电子签到、解密。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石家庄市藁城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河北省、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 )、河北省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石家庄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石家庄市网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石家庄市藁城区张家庄镇南龙宫村民委员会
地 址:石家庄市藁城区张家庄镇南龙宫村富强大街
联 系 人: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石家庄市藁城区商贸城邮电局 1号楼
联 系 人:
电 话:
接收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 **
投诉接收单位:藁城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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