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汝阳县税务局移动办公平台采购项目结果公告
河南
-洛阳市
一、 项目基本情况
1、 采购编号:JTZB-2023- 60
2、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汝阳县税务局移动办公平台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8月8日
5、 评审日期:202 3 年 8 月 21 日
二 、成交信息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成交金额 | 单位 | |||||
1 | 国家税务总局汝阳县税务局移动办公平台采购项目,拟采用向社会力量购买税务移动信息化服务的方式,购买涵盖终端数据流量服务、移动智能终端使用服务、售后及技术支持服务等“一揽子”税务移动办公信息化服务。 | 需解锁 | 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与金城寨街交叉口 | 997958.00 | 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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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磋商小组名单:
曲明 (组长)、郭国宁、 滕晓明 (采购人代表)
四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按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的服务标准 支付 。
收费金额:1 4969.37 元
五 、公告媒体
本次成交结果公告在《中国》、《河南省电子》、《》 上 公布。成交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 、 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 30 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人代表应到洛阳市洛龙区古城路北王城大道西盛唐至尊20幢1单元1919室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采购合同的签订。
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汝阳县税务局
地 址:洛阳市汝阳县城关镇杜康大道东段
联系人:需解锁
联系方式: 需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需解锁
地 址:洛阳新区王城大道与古城路交叉口盛唐至尊20-1-1919室
联 系 人:魏女士
联系方式:需解锁
3.项目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魏女士
联系方式:需解锁
需解锁
202 3 年 8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