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5g+工业互联网安全态势感知平台采购项目
山东
-青岛市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青岛通信网络保障中心
项目名称:青岛市5G+工业互联网安全态势感知平台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青岛市5G+工业互联网安全态势感知平台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395.0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根据市领导相关指示,基于“省级工业互联网安全态势感知平台”(以下简称省级平台)落地“青岛5G+工业互联网安全态势感知平台”(以下简称青岛平台)根据《加快建设世界工业互联网之都 实施“工赋青岛”专项行动计划》(青工信字〔2021〕16号)文件要求,按照“目标任务化、任务项目化、项目责任化”的要求,采用“计划-任务-项目”三级分解体系,行动计划实施“三步走”策略,需要建立工业互联网安全态势感知体系,业务需求熟悉性、时间的紧迫性决定了选用省级平台同一承建厂家落地建设青岛平台是高效快速、稳妥有效的选择。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31条规定,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或者服务,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可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本项目拟选取的承建单位因是省级平台及运营商侧平台的唯一建设单位,平台技术唯一,并为省级相关部门唯一服务单位,符合要求得单一来源条件。同时,根据《政府采购法》第27条,本项目拟选取的承建单位符合下条件: 1)项目功能的客观定位决定必须使用指定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服务,而非采购人的主观要求。山东已建设的省级平台是包括工信部在内的国家十部委制定的“部-省-企业”三级联动工业互联网安全保障体系建成的山东省省级节点,平台功能实现及运行应用都是面向整体山东省工业互联网企业安全的,而青岛平台可作为该省级平台的青岛落地项目,是省级平台结合青岛乃至胶东五地市的已有功能落地和优化完善以及新增功能的扩展延伸,必需继承省级平台全部功能。基于省级平台在青岛乃至胶东五市落地青岛平台,在数据源方面需保证:第一,原省级平台数据源及系统生成的安全结果数据需得到充分利用、平滑对接以及需不影响省级平台正常业务;第二,基于数据源原始数据生成安全结果数据所依赖的安全监测规则需与原省级平台保持兼容和一致;第三,数据源接入需不影响运营商侧平台的正常业务以及安全监测规则需与平台适配和一致。与为了保障新增数据源的质量及接入使用效率效果,需选用省级平台同一厂家落地建设青岛平台。 2)项目使用的专利、专有技术和服务具有不可替代性。省级平台及青岛平台的功能实现,都需要依赖省级平台承建厂商的如下技术来保障:平台实现的功能,包括对联网工业资产、工业协议和工业系统的识别,以及对实时发生于工业资产或系统相关的安全事件的监测发现等,都需要基于实时数据流量监测探针上部署的准确有效全面且实时动态更新的安全监测规则来保障,并经大数据平台关联分析和研判确认,最终形成有效的安全态势感知及监测处置能力,有效实现如上功能又赖于山东省级平台承建厂家的相关专利技术。 3)产品的专利、专有技术或服务具有独占性。本次拟选用的承建单位具有服务独占性,省级平台已具有的态势感知、预警通报、督促整改、信息及数据共享、协同联动、应急处置等技术服务,均为承担单位建设,并为山东省工业互联网企业安全保障以及包括省通管局、省工信厅、地市工信局在内的行业监管部门的监管效率、效用、效果保障提供持续有力的支撑支持。青岛平台建成后,需与省级平台对接、能力联动并交换数据,故建议继续选用省级平台同一承建厂家落地建设青岛平台是客观合理的。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25号27号楼五层5002室
三、公示期限
时间: 2023-08-16 00:00:00 至 2023-08-22 23:59:59 ( 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 采购人信息
联系人:
联系地址: 青岛市市南区延安三路139号
联系电话:
2.财政部门
联系人: 青岛市财政局
联系地址: 青岛市市南区宁夏路 208 号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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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联系人: 坤、崔邈、张佳琦
联系地址: 山东青岛市市北区徐州路160号(利群·宇恒大厦)19A
联系电话:
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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