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公交集团广告传媒有限公司2023-2025年常年法律顾问选聘比选公告采购公告
四川
广州公交集团广告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方”)就以下采购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项目名称
广州公交集团广告传媒有限公司2023-2025年常年法律顾问选聘比选公告
二、项目类别
服务
三、采购方式
其他
四、采购内容
本次项目为广交传媒选聘常年法律顾问,法律顾问应为广交传媒重大项目决策、对外投资合作、内部管理、各类纠纷、诉讼处理等事务提供法律服务。
五、采购控制价
金额:¥160,000.00元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对律师事务所的要求
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在广州市设有常驻服务机构,连续正常经营5年及以上。
2.近3年内未受到司法行政部门处罚或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3.能够保障在合同期限内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相应的义务,并尽一切可能提供优质服务。
(二)对主办律师及团队成员的要求
1.主办律师不少于1名,应具有10年以上执业经验,具有企业法律顾问经验,在民商法、经济法、诉讼法等领域具有较强的服务能力,在业界内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其他团队成员应具有3年以上执业经验。
2.具有服务央企、省企、市属国企的工作经验,擅长公司治理、并购重组、广告传媒及知识产权业务的优先考虑。
3.近3年内没有受过刑事处罚,没有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4.有较强的分析和处理问题的能力,有时间和精力为公司提供相应的法律服务。
5.未同时接受广州公交集团内3家或以上不同单位委托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6.指派团队成员应不少于3人。如团队成员需要更换时,需指派有相同资质和经验的律师,并获得比选人的书面同意;比选人认为所指派律师不能胜任工作要求,有权要求律师事务所限期更换。如律师事务所不予更换或更换两次后仍不能满足比选人需求的,比选人可解除法律顾问合同。合同解除后,在已支付的法律服务费用中按已服务期限据实结算,律师事务所应退回未到期的服务费用。对未支付的法律顾问费用不再支付。
(三)对服务时效(质量)的要求
1.现场服务。根据比选人要求,通过参加讨论会、协调会、论证会或参与谈判等形式,完成工作任务。
2.远程服务。根据比选人要求,对涉法事务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的方式,在限定期限内反馈法律意见或建议。一般应在2个自然日(紧急事务应在1个自然日)内作出回复。
3.考核评价。应接受比选人对法律服务情况的考核评价,考核评价结果不合格的,比选人有权单方提前解除合同,且法律服务费用按服务期限折算后,多则退回比选人、少则比选人不予添补。
七、公告开始时间
2023年08月22日
八、公告结束时间
2023年08月24日
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3年08月25日 09:30
十、采购方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玮婧
联系电话:33972619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大沙路33号501房
采购方:广州公交集团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日期:2023年0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