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植保科技工业园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韩兴路、南一路、创业路工程监理
山东
-济南市
济南市植保科技工业园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韩兴路、南一路、创业路工程监理
编号:2023JTJT19Z1118001 发布日期:2023-08-23
济南市植保科技工业园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韩兴路、南一路、创业路工程监理
二次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2023JTJT19Z1118001001
项目名称:
济南市植保科技工业园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韩兴路、南一路、创业路工程监理
工程地点:
商河县
招标工程类型:
服务
本项目总投资额:
1437.124517万元
合同估算价:
21.56万元
结构形式:
其他
工程规模:
/
计划文号:
/
规划许可证编号:
/
建设单位:
商河县韩庙镇人民政府
建设单位联系人:
李镇长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代建单位:
/
代建单位联系人:
/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
招标单位:
商河县韩庙镇人民政府
招标单位联系人:
李镇长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单位:
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
陈经理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手机):
招标代理联系人:
陈经理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济南市植保科技工业园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韩兴路、南一路、创业路工程监理
2.施工地点:商河县
3.计划工期:180日历天(具体以甲方开工令为准)。
4.质量标准:合格。
5 .该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
二、投标条件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技术力量、人员配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拟派项目总监要求:拟派项目总监应持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且不得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
4.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8年 8 月 24 日至2023年 8 月 24 日止(5年)承担类似市政工程监理业绩(以合同签订间为准);
5.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近三年度(2019、2020、2021年度)财务状况表(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成立时间较短的投标人,可提供成立至今的相关证明材料) ;
6.信誉要求:投标人2020年 8 月 24 日至2023年 8 月 24 日止(3年)社会信誉自查承诺(盖公司公章)及投标人需提供填报期间“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本单位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截图。招标人应对属于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依规予以限制;投标人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没有骗取中标和违约行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等黑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 )的查询结果中无重大不良记录(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
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范围
济南市植保科技工业园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韩兴路、南一路、创业路工程监理内的全部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四、合格投标人确定方法
(一)符合投标条件的投标申请人数量不超过10家(含10家)时,全部参加投标,不再进行资格预审,以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二)符合投标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超过10(不含10家)家时,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由招标人依法确定最多7家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若领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投标申请人数量均少于7家(含7家)时,本项目不再进行资格预审,以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注:投标人对其提报的企业业绩的真实性负责,开标期间将对所提报的业绩进行公示,一旦查证有虚报和造假行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记录诚信档案,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另行通知。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相关网站公开企业信用信息。
六、投标文件的提交
详见招标文件。
七、投标信息填报须知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 8 月 30 日17时00分前将以下资料原件扫描件(要求图片清晰可辨)制作为PDF文档上传至系统并回执:
(1)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副本;
(3)须提供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及无在建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
(4)近三年度(2019年至2021年)财务状况表;
(5)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
(6)投标人社会信誉自查承诺、信用查询记录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
(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9)投标人信息一览表(邮箱、联系人、联系电话)。
备注:
1.潜在投标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前提交以上证明资料,提交资料不全或不清晰、未使用原件进行扫描、逾期不提交,均视为不符合投标条件,由此造成的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
2.请在提交材料截止时间后48小时查看是否符合投标条件。
3.投标人对其提报的业绩的真实性负责,开标期间将对所提报的业绩进行公示,一旦查证有虚报和造假行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记录诚信档案。
八、其他
本次公告在济南中心网站等相关网站上发布。
九、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 2023年 8 月 30 日17:00前登陆济南中心网站的交通工程入口查找项目进行投标信息填报。
投诉电话:商河县交通运输局
技术支持电话:400 998 0000、 客服QQ群:230998950
CA证书办理.jsp
公告时间:2023年 8 月 2 4日09时00分~2023年 8 月 3 0日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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