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植保科技工业园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韩兴路、南一路、创业路工程总承包
山东
-济南市
济南市植保科技工业园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韩兴路、南一路、创业路工程总承包(EPC)
编号:2023GLSG19Z1117001 发布日期:2023-08-23
济南市植保科技工业园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韩兴路、南一路、创业路工程总承包(EPC)
二次招标 资格预审 (代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2023GLSG19Z1117001001
项目名称:
济南市植保科技工业园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 韩兴路、南一路、创业路工程 总承包(EPC)
工程地点:
商河县
招标工程类型:
EPC
本项目总投资额:
1437.124517 万元
合同估算价:
1437.124517 万元
结构形式:
其他
工程规模:
/
计划文号:
/
规划许可证编号:
/
建设单位:
商河县韩庙镇人民政府
建设单位联系人:
李镇长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代建单位:
/
代建单位联系人:
/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
招标单位:
商河县韩庙镇人民政府
招标单位联系人:
李镇长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单位:
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
陈经理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手机):
招标代理联系人:
陈经理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 济南市植保科技工业园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韩兴路、南一路、创业路工程总承包(EPC)
2.施工地点:商河县
3.计划工期: 180日历天 (具体以甲方开工令为准)
4.质量标准:合格
5.该项目分为1个标段。
二、投标条件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经验;
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叁 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并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采用联合体方式的,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委派;
3、人员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贰 级 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且在本单位注册),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4、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近三年度(自20 19 年至20 21 年度)财务状况表 (企业成立不足三年 的 ,提供企业成立至今的) ;
5、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8年 8 月 24 日至2023年 8 月 24 日止(5年),至少承担过单项合同额 500万 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类似业绩【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
6、信誉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 8 月 24 日至2023年 8 月 24 日止(3年)投标人社会信誉自查承诺(盖公司公章);投标人在投标信息填报时需提供当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本单位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截图;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人应对属于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总承包单位,且联合体数量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本项目,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扫描件)。
三、招标范围
济南市植保科技工业园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韩兴路、南一路、创业路工程总承包(EPC)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四、合格投标人确定方法
(一)符合投标条件的投标申请人数量不超过12家(含12家)时,全部参加投标,不再进行资格预审,以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二)符合投标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超过12家时,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由招标人依法确定最多9家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若领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投标申请人数量少于9家(含9家)时,本项目不再进行资格预审,以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注:投标人对其提报的企业业绩的真实性负责,开标期间将对所提报的业绩进行公示,一旦查证有虚报和造假行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记录诚信档案,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另行通知。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相关网站公开企业信用信息。
六、投标文件的提交
详见招标文件。
七、投标信息填报须知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 8 月 30 日17时00分前将以下资料原件扫描件(要求图片清晰可辨)制作为PDF文档上传至系统并回执:
(1)营业执照副本(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2)符合投标条件的资质证书(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及身份证和设计负责人职称证书及身份证;
(5)近三年度(2019年至2021年)财务状况表(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企业成立不足三年 的 ,提供企业成立至今的) ;
(6)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
(7)投标人社会信誉自查承诺、信用查询记录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8)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若为联合体,仅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9)若为联合体投标,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仅联合体投标的提供,格式自拟,需列明分工);
(10)投标人信息一览表(邮箱、联系人、联系电话)。
备注:
1.潜在投标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前提交以上证明资料,提交资料不全或不清晰、未使用原件进行扫描、未按要求顺序提交、逾期不提交,均视为不符合投标条件,由此造成的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
2.请在提交材料截止时间后48小时查看是否符合投标条件。
八、其他
本次公告在济南中心网站等相关网站上发布。
九、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 2023年 8 月 30 日17:00前登 陆济南中心网站的交通工程入口查找项目进行投标信息填报。
投诉电话:商河县交通运输局
技术支持电话:400 998 0000、 客服QQ群:230998950
CA证书办理.jsp
公告时间:2023年 8 月 24 日09时00分~2023年 8 月 30 日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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