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江区2023年县道x871、x870公路改造工程
广东
-广州市
业主单位
资审结果交通工程公示模板
资格审查结果公示
梅江区2023年县道X871(郊野公园-潮塘)、X870(G206国道-鹿湖顶)公路改造工程[项目编号:JG2023-4199]资格审查工作已经结束,具体结果公示如下:
| 序号 | 投标申请人名称 | 资格审查结果(通过/不通过) | 资审不通过具体原因 |
| 1 | 青岛交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
| 2 | 榆林市长盛集团路桥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通过 | |
| 3 | 中昇建设(广东)有限公司 | 通过 | |
| 4 | 广东冠迪建设有限公司 | 通过 | |
| 5 | 广东云津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通过 | |
| 6 | 广东平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
| 7 | 朝阳安信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 通过 | |
| 8 | 宜春通达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 通过 | |
| 9 | 广东晶通公路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
| 10 | 浙江联顺道路筑养科技有限公司 | 通过 | |
| 11 | 四川瑞通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资格审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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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梅州市梅江区交通运输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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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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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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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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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受理部门(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梅州市梅江区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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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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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梅州市东山大道梅桂段区交通局综合楼三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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