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泰安市肥城市人民医院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山东
-泰安市
项目概况: 山东省泰安市肥城市人民医院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提升项目 的潜在 投标人 应在 泰安市平台会员系统 领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 年 9 月 15 日 08 点 30 分 (北京时间)前 上传电子投标 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1.1项目编号:SDGP370983000202302000121
交易进场编号:FC-GC-20230822-01
1.2项目名称: 山东省泰安市肥城市人民医院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提升项目
1.3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分标段。
1.4预算金额(最高限价):5764.810654万元
本项目预算属预采购项目 ,有取消和终止采购的可能。
1.5 招标需求: 建设医防融合实训综合楼(公共卫生人员培训与实习教学基地、临床试验基地、健康教育促进基地)一栋及室外工程,建筑总面积8899m 2 ,建筑层数为地上五层地下一层,建筑高度23.99m 。 本工程为装配整体式框架结构。
1.6工期:420日历天。
1.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相关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2.1 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2 项目负责人资格: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符合《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2.3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2.4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信用山东(credit.shandong.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无效。(以投标截止日当天网站显示的内容为准)
2.5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投标企业参与投标时须将采购项目预算总金额的60%分包给中小企业,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70%,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三、 获取招标文件:
3.1公告 时间:20 23 年 8 月 24 日至20 23 年 8 月 30 日。
3.2 地点 : 请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 交易中心 交易平台会员系统领取招标文件。
各投标单位通过 泰安市公共资源 交易中心 交易平台 “主体信息注册”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单位(企业)”)。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录 泰安市公共资源 交易中心 交易平台 “电子交易系统”入口针对本项目领取招标文件;投标人还需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注册账号,未注册账号,如参与投标/报价,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
3.3 方式: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企业需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后,方可加密生成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请各投标企业(供应商)仔细阅读泰安市网右侧CA办理模块中《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投标人)》并按要求办理及续期。相关事宜请与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办理窗口联系,联系电话:,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登录泰安市平台会员系统查阅接收澄清修改文件并及时关注泰安市网(答疑/变更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
3.4售价:0元。
四、 提 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及 地点
4 .1 加密电子 投标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 3 年 9 月 15 日8时30分(北京时间)。
4.2投标单位无需到达开标现场,投标单位登录“泰安市网”首页→“电子化交易”→“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 。
注: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标、网上评标。相关操作手册《山东CA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办理须知》《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和安装操作说明》《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等请登录泰安市中心交易平台→精细化服务→建设工程→我是投标人中查看。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 公告媒体:
中国山东、山东省中心网、泰安市中心网。
七、 联系方式
7.1招标人信息
名 称 : 肥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 址:肥城市龙山路甲50号
联系方式 :
7.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
地 址:肥城市经济开发区创业路5号301
电话:
八、 质疑与投诉
8.1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可以采用书面形式或网络(登录泰安市系统账户,进入“我的项目-项目流程”,点击“异议”) 形式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8.2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或网络(通过泰安市系统)形式予以答复。
8.3 接收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地址: 肥城市经济开发区创业路5号301
8.4异议提出人提出异议或投诉人提出投诉时,应依法提供有效线索、相关证据及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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