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旅游宣传片播放采购项目单一来源公告
陕西
-安康市
受县委宣传部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现就宁陕旅游宣传片播放采购项目单一来源拟定供应商进行协商,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协商项目名称 : 宁陕旅游宣传片播放采购项目
二、协商项目编号: NZC(F)2023-05
三、采购人名称 : 中共宁陕县委宣传部
地址:宁陕县长安东街1号 联系方式: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地址:宁陕县河堤东街2号 联系方式:/6825409
五、 采购内容和要求 :
在 省级 电视台 新闻联播时段和天气预报时段 播放 宁陕旅游宣传片播放 。
要求: 1.广告发布媒介:电视。(1)省级电视台新闻联播前(一套) 插播硬广 15秒(以实际需求量播出为主);(2)省级电视台 天气预报插播硬广 15秒(以实际需求量播出为主)。
2.单位广告规格:视频时长15秒。
项目用途: 旅游资源宣传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六、采购项目 预算 : 36万元 。
七 、 单一来源采购理由及拟定供应商名称 :
采购单位已将专家论证理由在省公示 5个工作日,期满无异议。
单一来源拟定供应商名称:
八、拟定公司 资格要求 :
(一)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投标人 提供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2、信用要求: 投标人 不得为 “信用中国”网站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税收违法黑名单的投标人 ,不得为中国(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的证明 ( ①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或本年度连续 3个月财务报表;②本年度任一月纳税证明、缴纳社保证明。
4、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近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没有生产安全、产品质量问题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新成立公司自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5、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证明(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只需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二)本项目特定资质要求:
具备 省级广播电视大型综合传媒机构。 能够独立 开展 旅游资源 宣传 ,在省级新闻联播和天气预报黄金时段插播广告的运作能力 。
九、协商文件发放:
1、发放时间:2023年8月24日;
2、发放地点:办公室或邮箱获取(免费)。
十、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协商时间和地点:
1、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8月30 日15:30
2、协商时间:2023年8月30 日15:30
3、协商地点:招评标室
十一 、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十 二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项目采用线下方式进行。
宁陕县政府采购(会议结算)中心
2023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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