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传染病医院租赁空调客车服务项目中标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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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市传染病医院租赁空调客车服务项目
【信息发布时间:2023/8/4】【我要】【关闭】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锦州市传染病医院租赁空调客车服务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H23-210700-02654
项目名称: 锦州市传染病医院租赁空调客车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370,000 元
最高限价: 370,000元
采购需求: 租赁空调客车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 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及辽宁省财政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辽财采〔2021〕153号文件的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 1 截至报价截止时间前,经“信用中国”网站、“中国”网站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1、辽宁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2、全国平台(辽宁省?锦州市)
供应商未进入锦州市平台供应商库的,请详阅锦州市平台网站“首页> 帮助中心> 专区>投标人--诚信库申报操作手册”,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锦州市中心联系电话:需解锁),已办理入库并审核通过的供应商,不需重复办理。
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需在全国平台(辽宁省?锦州市)进行网上登记注册后,用获得审核通过的用户名和密码进行网上招标(采购)文件。未获得审核通过的供应商不能进行网上竞争性磋商文件。网上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具体操作,详见全国平台(辽宁省?锦州市)→服务指南→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供应商操作手册(链接,供应商操作有疑问的,可在项目招标、采购公告有效期内向软件开发公司技术人员询求指导,自行完成竞争性磋商文件。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 23 年 8月4 日至202 3 年 8 月 11 日,每天上午8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 、 全国平台(辽宁省?锦州市)
鉴于目前辽宁及全国平台(辽宁省?锦州市)相关数据尚未实现互联共享, 本公告 在辽宁 、 全国平台(辽宁省?锦州市) 同步发布,以 辽宁 为准。
招标(采购)文件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3年8月18日9 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供应商须在 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至时间前将投标(响应)文件 电子版上传至辽宁,同时按照文件要求将电子备份文件密封递交至锦州市中心开标室(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供应商须通过辽宁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未按时提交或提交不全的响应无效。
供应商仅提交电子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六、开启(竞争性磋商会议时间)
时间: 2023年8月18日9 点 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需解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止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 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 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投标,供应商应按要求网上领取招标(采购)文件并上传电子投标(报价)文件,务必保证与递交的电子备份文件一致,并确保电子备份文件能够正常读取,否则后果自负。
2、邀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明参加磋商会议。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锦州市传染病医院
地 址: 辽宁省锦州市凌河区百官屯416号
联系方 式: 需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需解锁
地 址: 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联系方式: 0416- 2110816
邮箱地址:
开户行: 锦州银行金凌支行
账户名称: 锦州市中心
账号:采购文件后可获取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需解锁
电 话:0416-211081 6
需解锁
202 3 年 8 月 4 日
暂时没有信息! 暂时没有信息!
锦州市传染病医院租赁空调客车服务项目中标公示 【信息发布时间:2023/8/24】【我要】【关闭】 |
锦州市传染病医院租赁空调客车服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一 、 项目编号 :JH23-210700-02654 二 、 项目名称:锦州市传染病医院租赁空调客车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租赁空调客车服务 供应商名称:需解锁 供应商地址:古塔区锦州市古塔区士英街2号 中标(成交)金额:356,8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租赁空调客车服务 服务类 名称:锦州市传染病医院租赁空调客车服务项目(C15039900其他城市交通服务) 服务范围:1、车辆需求: (1)车型及数量:45座以上(含45座)大型客车4辆。具有车辆行驶证。 (2)通勤服务日及通勤时间:提供正常工作日及节假日白班及下班通勤。工作日通勤时间:按医院规定的线路运行,早上到达医院时间8:00。值班下班8:20医院发车1台,晚上下班:16:00医院发车3台。节假日通勤1台,通勤时间:早上到达医院时间8:00,下班:8:20医院发车。 服务要求:1、供应商应提供技术状态良好的车辆,提供与车辆相符营运的有效行驶证,保险证,整车合格证等证件。 2、所提供车辆,符合《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标准》,达到当地交通部门验收合格的标准车辆。 3、租赁期内,供应商负责出租车辆的牌照年审、日常维护保养、维修及配件更换,车辆每行驶15000公里保养维修一次,轮胎每行驶200000公里更换一次,并承担全部维修费用。 4、供应商提供的车辆使用年限不得超过5年。 四、安全需求 1、需配备合格的驾驶员,该驾驶员必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A证、从业资格证,驾龄5年以上。 2、在服务过程中如发生交通意外,按照国家交通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租赁期内,供应商必须向保险公司投保车辆第三者责任险、交通强制险车辆保险、承运人责任险(每座位赔偿额度不低于50万)等,并承担全部保险费用,如供应商未向保险公司投保以上险种,致使发生保险事故后无法向保险公司要求赔付,则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发生保险事故由供应商负责索赔事宜。 服务时间:服务期限:提供服务期限为3年。车辆早晚接送采购人单位通勤职工上下班,通勤车时间及路线,按采购人要求为准,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双方另行协商。 服务标准:1、必须按照采购单位规定的线路、时间提供通勤服务,不得随意变更和调整。如因交通施工或其他原因需要变更,须提前3个工作日向采购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征得同意。 2、在服务过程中,中标人可根据乘车人数变化及采购单位用车需求与采购单位商量,对车型、车辆数量班次进行调整,结算时按调整后结算。 3、供应商应保证通勤车辆的正常运行,正常工作日,4台车通勤,早上到达通勤单位时间:8:00,下午通勤单位发车时间:16:00。非正常工日(休息日、节假日),1台通勤车,早上上班到达通勤单位时间:8:00,下班通勤单位发车时间:8:20。站点及通勤时间根据医院需求可进行调整。 4、租赁期内,采购人承租的车辆进行常规维修过程中,供应商应及时为采购人提供同种、同质车辆供采购人正常使用。否则,采购人有权扣除此期间租金。 5、应严格要求驾驶员安全驾驶、文明驾驶、礼貌服务。驾驶员服务期间着装整洁,不得在车厢内吸烟。要保持车辆内外的清洁,座椅舒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齐杰、梁颖、刘春梅、谷晓婷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租赁空调客车服务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不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称: 锦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传染医院) 地址: 百官屯416号 联系方式: 需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需解锁 地址: 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联系方式: 需解锁 3.项目 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 需解锁 电 话: 需解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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