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人才客厅生活配套项目初步设计
浙江
-温州市
高新区人才客厅生活配套项目(人才之家公寓、商业综合体)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高新区人才客厅生活配套项目(人才之家公寓、商业综合体)初步设计 已由 平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平发改投资〔2021〕177 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平阳县临港控股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县财政安排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平阳县临港控股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勘察及初步 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概况(暂定):本项目选址于平阳县滨海新区。总用地面积约6万平方米,建筑面积约18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2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6万平方米)。项目投资约10亿元。
其中人才之家公寓(用地面积约3.7万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约8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3.7万平方米)。
商业综合体(用地面积约2.3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约4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2.3万平方米)。
(2)招标内容、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本项目为勘察及初步设计总承包,包括完成本工程的概念性方案设计、方案设计深化、专题设计(如需要)、地形测绘(如需要)、工程勘察、初步设计及相关服务 。 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法规、技术规范要求 。
(3)设计工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并收到招标人书面通知:①40日历天内提交完善的 商业综合体 方案设计、同时工程勘察进场;在 商业综合体 方案设计确定之日起40日历天内完成工程勘察提交详细勘察成果报告,在方案设计确定之日起8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
②40日历天内提交完善的 人才之家公寓 方案设计、同时工程勘察进场;在 人才之家公寓 方案设计确定之日起40日历天内完成工程勘察提交详细勘察成果报告,在方案设计确定之日起8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
(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施工图审查合格后。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 同时 具备下列①、②资质条件 或 由具备①、 ② 项条件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 ,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符合其中之一即可;
②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符合其中之一即可。
3.2 项目负责人资格(设计负责人与勘察负责人各一名,不得兼任):
①设计负责人(须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委派):须具备国家注册一级建筑师(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单位一致且在注册有效期内) 。
②勘察负责人:须具备 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单位一致且在注册有效期内)。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须有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自拟),允许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并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牵头人须是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企业;
②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③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
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4.1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予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予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CA锁在“温州市网平阳分网(网址为 .html) ”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未在温州市共资源交易管理平台新系统注册并办理CA锁的投标人,请参照《新系统企业库入库及CA证书办理流程》,到温州市政务服务管理中心办理,详见温州市网“办事指南”.html)。
5.2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质疑、 澄清、 修改、 补充等内容在“温州市网平阳分网 .html) ”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告。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见时间安排表,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温州市网平阳分.html)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省服务平台和平阳县政府门户网站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阳县临港控股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地址: 平阳县滨海新区新阳路66号 | 地址: 温州市平阳县鳌江镇玉莲村鞋业园区A区10幢新厂房二楼 |
联系人: | 联系人:王先生 |
电话: | 电话: 、 |
2023年8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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