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女山湖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跟踪、结算审计服务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安徽
-滁州市
安徽省女山湖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一标段)跟踪、结算审计服务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时间: 2023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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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女山湖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一标段)跟踪、结算审计服务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安徽省女山湖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一标段)跟踪、结算审计服务项目 | ||
项目编号 | czsjgc202308-006 | ||
招标人 | 名称 | 滁州市女山湖引淮灌溉工程管理处 | |
地址 | 滁州市龙蟠大道75号 | ||
联系人及电话 | 干工 需解锁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需解锁 | |
地址 | 合肥市包河区九华山路48号省水利大厦辅楼207室 | ||
联系人及电话 | 需解锁 需解锁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开标时间 | 20 23 年 8 月 24 日 08 时 00 分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需解锁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并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 ||
投标费率(%) | 0.149 % |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 | 李岷 | |
证书名称 | 一级注册造价 工程师证书 | ||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 建[造]需解锁270 | ||
工期 (服务期) | 本项目审计服务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整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竣工 决 算审 计完成并出具经审核备案的审核成果文件,移交全部审计资料至招标人,直至质保期满。 |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投标人业绩 | 定远县江巷水库环保附属工程竣工结算审计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需解锁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并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 ||
投标费率(%) | 0.149 % |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 | 陈文军 | |
证书名称 | 一级注册造价 工程师证书 | ||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 建[造]需解锁765 | ||
工期 (服务期) ( 日历 天) | 本项目审计服务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整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竣工决算审 计完成并出具经审核备案的审核成果文件,移交全部审计资料至招标人,直至质保期满。 |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投标人业绩 | 来安县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老城河、党校河、北大堤水利工程结算审计 | ||
项目负责人 等 业绩 |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需解锁 | |
投标资格相应条件 |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 ||
投标费率(%) | 0.149 % |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 | 马钢 | |
证书名称 | 一级注册造价 工程师证书 | ||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 建[造]需解锁279 | ||
工期 (服务期) | 本项目审计服务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整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竣工决算审 计完成并出具经审核备案的审核成果文件,移交全部审计资料至招标人,直至质保期满。 |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投标人业绩 | 济南市长平滩区护城堤工程平阴段项目全过程工程审计 | ||
项目负责人 等 业绩 | /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如公示第三日为 休息 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 休息 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 ||
招标代理费 收费标准 | 按照《滁州市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滁公管〔2022〕5号,以及补充文件滁公管综〔2023〕19号《关于进一步明确代理费计取标准的通知》标准,以最高限价计算,不包含专家评审费。 | ||
代理服务相关费用 | 代理费 3000 元 ;专家评审费 5600 元;论证费(如有) 3600 元; 其他费用(如有需注明费用名称) /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若投标人 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 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 材料 递交至 需解锁 , 地址: 合肥市包河区九华山路48号省水利大厦辅楼207室 , 联系人: 需解锁 ,联系电话: 需解锁 。 异议 可 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 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异议,具体网址见滁州市 公共资源 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滁州市维权渠道。 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 被异议人名称; (4)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 提起异议的日期。 (7) 异议人 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 异议人需要修改、 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规定的 期 限 内 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 提 出 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 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 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 公示期 间 提 出 异议的; (3)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
提 起投诉 的渠道和方式 | 若投标人 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 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 滁州市监督管理局 ( 或各县市区公管部门 ) 书面 提 起 投诉, 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 投诉.html) , 书面投诉材料.html)递交至 滁州市监督管理局监督科 , 地址: 滁州市蟠?道109号房产?厦三楼监督科 , 联系人: 王工 ,联系电话: 需解锁 。 投诉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 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提起投诉日期; (4)投诉具体事项及事实依据、投诉请求和主张事项;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6)对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规定应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应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 (7)署名。 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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