郧西县中医医院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协议定点结果公告
湖北
-十堰市
郧西县中医医院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协议定点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3-08-26 08:30 | 发布单位:郧西县中心(政府采购中心) | 项目监管地:郧西县 | 阅读次数:
1、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号: 420322-2023-00390
2、订单号: FWYJ4203222300323571
3、采购总预算金额: 25.0 (万元)
4、本次成交金额: 22.5 (万元)
5、采购单位: 郧西县中医医院
6、联系人: 需解锁
7、联系电话: 需解锁
8、成交供应商: 需解锁
9、成交日期: 2023-08-26 08:29:41
10、执行方式: 议价
11、成交内容:
采购品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采购需求:一、项目名称:郧西县中医医院西院区住院楼2号、3号楼及外围管网竣工结算审计。二、项目地点:郧西县中医院西院区三、服务期:90日历天四、服务内容:对提供郧西县中医医院西院区住院楼2号、3号楼及外围管网,配套工程,精神卫生中心传染病区改造竣工结算审核,工程竣工决算编制等服务。五、服务要求:1.投标人须有满足完成项目必备的交通车辆、通讯、办公设备及项目所需的周转资金等。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注册造价师资格,注册在投标单位,且承诺只承担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做出明确承诺,否则其投标文件无效。3.本项目合同履行期限为项目竣工结算审计工作,具体工作应在采购人要求时限内完成,并提交完整的审计报告。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做出明确承诺,否则其投标文件无效。4.中标人在中标后应按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人员名单安排编制工作,在特殊情况下中标人可以用同等资历的人员代替,但应事先得到采购人的批准;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更换不合格的咨询服务人员,中标人应予服从。5.如采购人认为中标人投入的工作人员数量、业务水平、专业配置等不能满足本项目实际工作需要时,有权要求中标人及时调整或增加符合资格要求的人员,所增加人员的工资、奖金、补贴、加班费、办公费、差旅费、管理费等所有费用已包括在投标报价中。6.如服务期内出现工作量的增加中标人应无条件配合完成。7.工作中各项资料要准确、完整,作好档案管理工作,方便采购人及相关部门使用。在未得到许可的情况下,不向任何第三方泄漏有关项目的技术资料和其他信息。8.中标人所提交的编制文件中的文字、术语、代号、符号、数字、计量单位、标点均应服务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9.中标人在服务工作中必须严格遵守执业规则,对资料及数据严格**。10.中标人需对本项目成果质量、进度控制负总责,中标后,若采购人发现中标人单位或人员在服务期限内有违纪违规行为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11.应能充分满足采购人的其他需求。六、最高限价:250000.00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作无效报价处理)七、合同履行期限:3个月八、报价要求:本项目报价为完成本采购文件要求所有工作内容的金额,执行期间合同价不予调整。九、其他要求1、投标人需书面承诺:中标人须在规定时间内高效、优质的完成采购人委托的项目任务,因中标人原因导致项目拖延对采购人造成影响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2、投标人在服务期内出现发生不良行为记录的、被责令停业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3、投标人需提供服务人员花名册、办公设备、办公场所地点及面积等证明文件。4、中标人不得将协议期内采购人委托的项目转包给第三方提供服务。
服务响应说明:响应采购需求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