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清苑区中冉屯村城中村改造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招标公告
河北
-保定市
保定市清苑区中冉屯村城中村改造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保定市清苑区中冉屯村城中村改造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保定市清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其他 ,出资比例为 / ,招标人为 保定市清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工程名称:保定市清苑区中冉屯村城中村改造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2、建设地点:保定市清苑区中冉屯村西北地块3、建设规模:安置区约50.25亩4、质量标准:合格。5、项目计算期:以签订的合同协议为准。
2.2招标范围:保定市清苑区中冉屯村城中村改造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社会资本方负责该项目融资(出资约1.6亿元,按项目进度和实际需求及时注入),负责在中标后10日内为本项目成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在60日内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区财政局聘请第三方机构对社会资本方在项目公司中5%的股权进行评估,确定收购价格,经区政府批准后,保定市农业产业有限公司作为丙方收购项目公司中社会资本方5%的股权,由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2)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等开户相关证明;(3)法定代表人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书(格式自拟);(5)在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格式自拟);(6)具有本项目投融资和履约能力的独立法人或其它组织,信誉良好,近期在银行无不良记录,无商业欺诈行为,没有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格式自拟);(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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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08-28 09:00 至 2023-09-01 17:00 (北京时间,下同), 河北省服务平台和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同时自主 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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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09-19 09:00:00 ,递交地点/交易平台为 冀招标交易平台 。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平台、河北省、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保定市清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
地址: | 保定市清苑区 | 地址: | 保定市清苑区光泽路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郎红光 | 联系人: | 冯艳强 |
电话: | 电话: |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 |
账号: | / | 账号: | / |
本公告信息来源于发改委, 原文链接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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