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项目监理二次-监理标招标公告
山东
-济宁市
济宁市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项目(嘉祥县)监理二次 - 监理标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济宁市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项目(嘉祥县)监理二次已经 济宁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以“ 济审政投【2022】121号” 批准建设, 项目法人和招标人为 嘉祥县城乡供水事业服务中心 ,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 对该项目监理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和招标范围
济宁市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项目(嘉祥县)位于嘉祥县梁宝寺、金屯镇、马村镇等镇街境内。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治理 17 处农村黑臭水体,水域面积约 6.76 万 m2,其中坑塘 11 处、沟渠 6 处等
具体内容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本次招标为 1个标段。
监理标 : 济宁市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项目(嘉祥县)监理标
标段内容:
济宁市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项目(嘉祥县)施工和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
资格审查项:
1.资质证书. 2.营业执照. 3.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4.拟任总监理工程师近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退休返聘人员的人身意外险). 5.授权代表是否为固定投标人员 . 6.项目总监的监理工程师注册证. 7.固定投标人近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8.总监理工程师的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3.规模
济宁市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项目(嘉祥县)位于嘉祥县梁宝寺、金屯镇、马村镇等镇街境内。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治理 17 处农村黑臭水体,水域面积约 6.76 万 m2,其中坑塘 11 处、沟渠 6 处等
4.资金来源
财政投资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 监理标投标人须为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在人员、设备及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拟派项目总监应具有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和具备水利工程及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5.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3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4 未经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信用信息平台)公布信用信息的市场主体,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凡由水利部或工程所在地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其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进入水利建设市场或列入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5.5 投标人须严格执行山东省水利厅发布的鲁水建函字〔2018〕14号文“项目经理已承担一个及以上在建工程施工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已承担两个及以上在建水利工程监理项目的,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发生变更6个月内的,均不能参加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的规定,否则,其投标被否决。 5.6 未被暂停或取消济宁市范围内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5.7 投标人投标截止时间前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信用山东及信用济宁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方可参与投标。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其他要求或说明
6.1 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潜在投标人可根据具体情况自行查勘。 6.2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平台(山东省)/山东省网》、《山东省水利工程》上发布。
8.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8.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上公开企业信用信息。
8.2 参与电子标的投标者,请于2023-07-11 18:00:00~2023-07-18 18:00:00(北京时间),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山东省水利项目交易系统”,明确所投标段,招标文件。
8.3 其他说明:无
9.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嘉祥县城乡供水事业服务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
| 联系人 | 李主任 | 联系人 | 王朝阳 |
| 联系电话 | 联系电话 |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地址 | 嘉祥县建设南路211号 | 地址 | 山东省济宁市嘉祥县李楼社区27号楼二单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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