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土市镇禅堂行政村六道河中心村―污水管网及处理设施、环境整治工程成交结果公告
安徽
-六安市
H230605上土市镇禅堂行政村六道河中心村―污水管网及处理设施、环境整治工程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3-07-03 阅读次数:次 文章来源:管理员 【】 【关闭】 【字体:大 中 小】
一、项目编号: H230605
二、项目名称: 上土市镇禅堂行政村六道河中心村 ―污水管网及处理设施、环境整治工程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需解锁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霍山县经济开发区一隆路北侧 1栋108号
成交金额:伍拾叁万零柒佰陆拾元伍角柒分(¥ 530760.57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项目名称:上土市镇禅堂行政村六道河中心村 ―污水管网及处理设施、环境整治工程 采购需求: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与之相关的国家现行规范等 合同履行期限: 60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 杨婷婷 执业证书信息: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皖 234191910506) |
五、评审专家名单: 详见评审报告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最迟为本项目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 8:00-11:30,下午14:00-17:30,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霍山县上土市镇人民政府(采购人)和需解锁(代理机构),联系电话:需解锁、需解锁。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依法向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 94号令)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 3)被质疑人名称;
(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 6)必要的法律依据;
(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霍山县上土市镇人民政府
地 址:霍山县上土市镇
联系方式: 需解锁
2.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需解锁
地 址:霍山县衡山镇南岳西路 18号
联系人:董工
联系方式: 需解锁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董工
电 话: 需解锁
霍山县上土市镇人民政府
需解锁
2023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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