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州市水利局邓州市山水林田湖城一体化生态保护修复实施方案编制及邓州市生态环境导向开发项目的初步
河南
-南阳市
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一、项目基本情况1、采购项目编号:2023-06-362、采购项目名称:邓州市水利局邓州市山水林田湖城一体化生态保护修复实施方案编制及邓州市生态环境导向开发(EOD )项目的初步方案编制项目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06月28日5、评审日期:2023年07月11日二、成交情况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
| 41627001001 | 邓州市山水林田湖城一体化生态保护修复实施方案编制、邓州市生态环境导向开发(EOD)项目的初步方案编制(详见采购需求) | 厦门市集美区集美大道1300号产业技术研究院创新大厦20层2002-2016单元 | 1,735,000.00 | 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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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评审专家名单田哲(评标委员会主任)、王杨(业主代表)、黄文雅。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收费标准:招标代理费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规定的招标代理收费标准,结合市场实际情况计取,由中标单位支付。收费金额:25,820.00元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中国》、《全国平台 (河南省· 邓州市)》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各有关当事人对上述中标结果有质疑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之内以书面形式(谢绝口头、电话、传真、邮寄、电子邮件等形式)向采购人及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相应的书面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亲自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 采购人信息名称:邓州市水利局地址:邓州市雷锋西路296号联系人:王女士联系方式: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称:河南湍韵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邓州市文化路与滨河路交叉口263号联系人:张女士联系方式: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女士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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