涟源市应急指挥中心物资储备基地暨消防二站建设项目消防装备和器材采购更正公告
湖南
-娄底市
公告日期 :2023 年 08 月 25 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涟源财采计 2023-0081 采购代理编号 JHD ( LY ) -HW-2023-070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涟源市应急指挥中心物资储备基地暨消防二站建设项目消防装备和器材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 2023 年 8 月 22 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中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第三节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的内容与招标文件中相关内容前后并不一致,现更正为:
第三节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本章第二节 第 1.1 款 | 甲方名称、地址 | 甲方名称:涟源市应急管理局 地 址:涟源市人民中路 |
本章第二节 第 1.2 ( 6 )项 | 项目现场 | 采购人指定位置。 |
本章第二节 第 5.1 款 | 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 签订合同后 7 日内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并经采购人书面验收合格。如未按时并足量交货,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并追究因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及法律责任。 |
本章第二节 第 9.2 ( 1 )项 | 质量保证期 | 3 年 |
本章第二节 第 9.2 ( 3 )项 | 响应时间 | 提供 7 天 *24 小时服务,设备发生故障时接到通知后 30 分钟内响应, 1 小时内到达现场维修;无法排除故障时 1 日内提供替换产品。 |
本章第二节 第 13.5 款 | 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 | 合同签订后 30 天内支付合同金额的 70 %货款,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中标人凭正式发票一次性结算。 |
本章第二节 第 14.2 ( 6 )项 | 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 | 以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为准。 |
本章第二节 第 23.1 款 | 合同未尽事项 | 以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为准。 |
更正日期:2023年8月2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涟源市应急管理局
地 址:涟源市人民中路
联系方式: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湖南省娄底市涟源市娄底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业大厦5楼501、502室
联系方式:
3. 监管部门
名 称:涟源市财政局政府采购股
地 址:涟源市人民路财政局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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